商报讯(记者 谭瑞华)驾驶证是驾驶人合法上路的必备凭证,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持续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山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常态化开展路面巡查整治工作,近期连续查获两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违法行为,现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严守交规、文明出行。
案例一:2026年5月5日19时46分,山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法人员在省道508线139KM+500M路段开展路面巡查执法工作时,查获驾驶人赤某驾驶藏AXXXXXX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经现场核查,赤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相关规定,山南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赤某作出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6年5月6日10时34分,山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省道508线113KM+300M路段开展日常执勤检查工作中,查获驾驶人达某驾驶藏AXXXXX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经现场核验,达某无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存在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结合违法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山南交警对驾驶人达某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山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醒: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驾证不符、驾驶证过期等行为均属于交通违法。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牢固树立安全守法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