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赵泽慧 记者 娄梦琳)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西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正常行驶过程中,遭遇其他车辆强行变道,对行车安全造成隐患。
接到举报后,城西大队立即核查信息,迅速锁定涉事车辆,并联系当事人立即前往城西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调查,驾驶人杨某于6月25日17时39分,驾驶车牌号为藏AJQ2**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金珠路纪念碑路口强行变更车道,影响其他正常行驶机动车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拉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杨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驾驶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是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还极易引发追尾、剐擦等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民警对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宣讲了随意变更车道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强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的重要性。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保证今后将摒弃交通陋习,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