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娄梦琳)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北大队接到110报警指令:城关区太阳岛一火锅店门前停车场内,一辆停放的车辆被撞,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接警后,大队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向报警人洛某核实,其于当日19时许将车辆停放至该停车场,21时50分返回时发现车辆受损,随即报警。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迅速锁定肇事嫌疑车辆,并电话通知该车驾驶人到城北大队接受调查。
蒲某到案后声称自己是肇事驾驶员,主动供述肇事车辆和事发过程。经民警细致核查发现,其供述内容与监控画面存在明显出入,事发当晚实际驾车人员并非蒲某。面对确凿证据,蒲某如实交代了实情:事故发生时,系其兄长蒲明某驾车肇事,其本人前来冒名顶替,意图帮助兄长逃避法律责任。
民警立即传唤蒲明某到案接受询问。经核查确认,蒲明某当晚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停车场内碰撞停放车辆后驾车逃逸。案发后,其与弟弟串通,由弟弟出面顶包,刻意干扰案件正常侦查。
目前,蒲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帮其顶包的蒲某已移交两岛派出所,依法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