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记者 王香香
电动自行车的出现改变了出行方式,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消防安全隐患。放眼全国,关于电动自行车起火的案例屡见不鲜。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业态快速兴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记者走访拉萨市部分住宅区,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飞线充电”等现象依然存在,一旦起火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如何从管理层面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隐患?近日,我区首部聚焦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应运而生,已经在全区正式实施。
填补运行管理空白
西藏消防救援总队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旦增土桑全程参与《规范》起草工作,他向记者介绍,为了从制度管理层面解决消防安全隐患,《规范》紧扣我区高原特殊气候、文物古建筑密集、城乡居住业态复杂、共享换电及寄递外卖行业快速发展等本地实际编制,为基层消防监管、行业单位日常管理提供重要技术遵循。
同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和消防安全职责、日常消防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应急预案与灭火演练等内容。
旦增土桑说:“此前我区已有相关建设标准,但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缺乏统一规范。本《规范》的出台,正是为了填补这一制度空白,实现‘建设’与‘管理’并重,从源头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
“车往哪停、电在哪充”
记者翻阅《规范》看到,《规范》明确了七类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同时对防火距离和技防措施等作出明确要求。
对未明确物业或管理单位的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以书面形式落实管理责任,彻底解决“无人管、管不清”的问题。
融合西藏特色,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文物古建筑保护范围的距离不应小于9米;居民大院、古建大院内的停放充电场所与建筑物、疏散出口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历史文化街区内优先采用充电柜、换电柜等集中式设施,兼顾保护与安全。
大部分电动车使用者并不清楚一次充满电需要多久,充满是否会自动断电,这次《规范》要求充电装置必须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等功能;设有电梯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安装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智能识别与阻截系统。
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的责任划分更明确:不得将车辆或电池带入建筑内停放充电,不得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不得在出租屋、集体宿舍内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逐渐实现车不进楼、线不飞拉
近日,记者来到拉萨市城关区东苑小区,看到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设备规范齐全,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智能识别与阻截系统已经安装完毕。住户桑某告诉记者:“用集中充电桩充电不怕雨淋,更不用担心充电过载的问题,让人特别放心,不仅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也是对他人负责。”
拉萨消防救援支队城关区大队四级指挥员和耀兰介绍,自8月14日《规范》在全区正式实施以来,城关区部分老旧小区已经开始改造,由社区牵头统一规划停车区域,安装具备智能断电和烟感报警功能的集中充电设施,从技术上杜绝违规进楼,实现安全与便民的统一。
对于使用电动自行车频率较高的寄递外卖、共享出行等行业,运营企业应建立车辆档案、定期检测电池、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通过对相关企业的指导督促和隐患约谈,推动其主动更换合规电池、配备专用充电柜,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虽然整体工作在不断推进完善,群众安全意识逐渐增强,但在推进过程中也面临部分老旧小区和传统大院基础设施薄弱,集中充电设施缺口较大等客观困难。和耀兰表示:“我们将督促指导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规划建设,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广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逐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车不进楼、线不飞拉、人走电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