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记者 王香香
从藏北羌塘草原到珠峰脚下边境牧场,从雅鲁藏布江畔的青稞田到易地搬迁安置点,经常能看到一辆印有“车载科技流动法庭”标识的车,将一道道车辙印在路过的每个角落。
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五周年,五年来,全区法院将“车载科技流动法庭”作为践行《民法典》、深化民事审判主责主业、服务偏远基层群众的载体,让公平正义以最便捷、最鲜活的方式抵达群众身边。
车轮上承载正义
今年春天的一天,在海拔4700米的岗巴县边境牧场,一辆“车载科技流动法庭”车停在昌龙乡村民平某家门口,一场特殊的离婚纠纷调解在这里展开。
原告央某与被告平某共同生活多年,因家庭琐事矛盾导致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
由于当事人距离法庭较远,法官决定到当事人家中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共同债务承担等核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离婚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效力。
调解书生效当日,法官再次启动“车载科技流动法庭”巡回办案机制,来到平某家中现场清点牦牛数量、核对车辆权属、确认财产分割清单,所有调解书约定的财产在法官的见证下顺利完成交接。
央某说:“我们不用跑县城,法官上门办案,既公平又暖心,这才是老百姓需要的法庭。”央某的话语,道出了边境群众的真切心声。而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里,不仅消除了执行隐患,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一张闪亮的司法便民名片
“车载科技流动法庭”办理的案件大部分都是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细数我区“车载科技流动法庭”办理过的典型案例,索县人民法院针对行动不便当事人,启动车载法庭上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让司法温情直抵家门;丁青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村委会,为七旬听力障碍老人审理案件…… 一桩桩、一件件,都实实在在地将《民法典》的生硬条文转化为具体实践。
人民法庭是基层司法的前沿阵地,“车载科技流动法庭”是人民法庭功能的延伸拓展、诉讼服务中心的移动载体,更是西藏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标志性创新工程。
从曾经的“马背法庭”“帐篷法庭”到如今“车载科技流动法庭”,我区已形成比较成熟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车载科技流动法庭共同构成的“点线面”结合、城乡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络,已完成组织体系、硬件保障、队伍建设、服务模式、治理效能五大跃升,“车载科技流动法庭”已然成为雪域高原一张闪亮的司法便民名片。
截至目前,全区74个基层法院共配备148台适配高原复杂路况与极端气候的车载科技流动法庭专用车辆,共投入专项资金13860万元。所有车辆配齐高清庭审设备、移动办案终端、电子签章、远程视频、双语诉讼系统等智能化装备,可实现全流程线上办案、现场即时办结。
记者了解到,近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出台新修订的车载科技流动法庭工作机制,这项工作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多元化。
保障民生福祉的司法前沿
“车载科技流动法庭”是将司法为民送到群众身边的生动序章,以车为庭、以路为卷。民事审判则是与社会治理融合更深的华丽诗篇,以法为笔,深情抒写。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组数据显示,五年来,全区法院共受理民事审判案件22.18万余件,审结案件21.44万余件,结案率为96.67%。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丹增罗布说,全区法院民事新收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且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民事案件在全区法院各类案件中占比51.93%,民事审判已然成为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
民事审判案件量在不断上升,但司法为民措施也在不断跟进:
全区法院重点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劳务报酬、民间借贷等民生领域案件开展专项审判;
聚焦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规范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流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区妇联等6家单位联合制定《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落地离婚证明书、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家事案件案后回访等便民机制,多地基层法院设立女法官维权工作站;
持续推进根治欠薪专项司法行动,开辟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兑现务工人员薪酬......
每一项司法措施都对应《民法典》的内容,都实实在在致力于“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站在新的起点上,全区法院将不断提升民事审判质效,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公平正义之花在雪域高原常开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