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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3日

最后18个“无律所县”设所颁证

我区实现74个县域律师事务所全覆盖

颁证仪式现场。

12月1日,自治区司法厅在拉萨举办全区最后18个“无律所县”新设律师事务所集中颁证仪式。这标志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有力支持,以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西藏自治区彻底消除了“无律所县”,实现了律师事务所在全区74个县域的全覆盖,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始终心系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文/图 记者 娄梦琳

颁证仪式上,宣读了《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设立西藏欧珠(仲巴)律师事务所等18家律所的批复》,并为这18家新设律所颁发了证书。“作为西藏法律服务体系的一员,我们深知肩负社会责任,所以积极响应自治区司法厅在‘无律所县’设立律所的号召,派员在那曲市双湖县和阿里地区措勤县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我们的微薄之力,能够为两县的基层群众、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法律风险,增强法治意识,让法治的阳光普照高原的每一个角落。”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佳朝说。

记者了解到,由于我区海拔高,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充分,各族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不平衡,截至2013年底,我区除七地(市)人民政府所在县(区)外的67个县均属于“无律所县”。当年司法部启动志愿律师服务活动,自治区司法厅将支援西藏的首批26名律师分配至“无律所县”,并将该分配原则运用在后续的“援藏律师服务团”“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等项目,努力推动解决县域律师资源不足问题。2022年,司法部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无律师县”问题的通知》,决定于当年帮助西藏解决30个“无律师县”。借助司法部推动基本解决全国“无律所县”问题的契机,自治区司法厅通过减免会费、拓展业务机会等方式,持续推动区内外大所强所到县域设立分所并给予运营资金补贴,依靠区内力量自主协调解决“无律所县”19个。我区最后18个“无律所县”主要分布在日喀则、那曲、阿里和昌都四个地(市)的高海拔、偏远、交通网络可达性较差、经济社会发展不充分的县域。

面对部分地区自然环境艰苦、专业人才匮乏、基础条件薄弱等现实困难,自治区司法厅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将解决“无律所县”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自治区司法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通过现场走访、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和专题讨论会、“一对一”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摸排律所在“无律所县”设立分所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多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研判分析设立及运营分所的堵点痛点难点,从政策支持、资金支持、人才支持、运营保障和管理服务等多个层面提出了20条具体保障措施,坚定律师事务所到“无律所县”设立分所的信心。同时,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加强顶层设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多方协调争取支持,在政策扶持、资源调配、力量整合等方面打出系列“组合拳”,并广泛动员凝聚力量,鼓励和支持区内外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到“无律所县”设立分所、派驻律师。经过坚持不懈的奋斗,终于迎来了这18个县律师事务所的成功设立,圆满完成消除“无律所县”的历史性任务。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王亚东表示,最后18个“无律所县”成功颁证设所标志着我区彻底消除“无律所县”,实现律师事务所在全区74个县域的全覆盖。在“无律所县”设所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下一步,全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新设律所、律师要将工作重心从“设所”全面转向“强所”上来,着力打通基层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提供“滴灌式”精准服务,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专业法律服务;要引导律师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实现“输血”帮扶与“造血”培育并重,着力培养一支本土化、专业化高素质律师队伍。同时,要把律所建成基层法治的“前哨站”,群众权益的“守护者”、法治西藏的“践行者”,为推动西藏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西藏、平安西藏,书写美丽西藏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