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两院工作亮点回顾
全区法院受理案件
首次突破10万件
1月20日上午,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次登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
2024年,全区法院
■受理案件首次突破10万件
■达到 106575件
■同比增长15.88%
■审限内结案率99.8%
1243件
各项工作
取得积极进展
记者 娄梦琳 次吉 旦增玉珍
次登在报告中指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区高法院党组班子奋发实干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区法院按照“聚焦一个大局、实现八项提升”整体思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西藏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方面,2024年全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三年提升行动,持续实施新时代“两庭”建设“六大工程”,与区司法厅联合制定《诉调对接工作办法(试行)》等,召开全区法院“两庭”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区高法院“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朋友圈”增加至12家,1014家基层单位、599家调解组织、1572名调解员入驻全区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纠纷25335件,办结司法确认案件5456件,出具调解书3099份,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18137件。
在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2024年全区法院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区高法院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试行)》,与区工商联举办2期“民企法律大讲堂”,梳理涉企案件中常见的141个法律风险,制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1000余份,区高法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提高风险意识、完善体制机制的1号司法建议。同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审结涉企案件19193件。推进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审结破产类案件49件,助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
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2024年全区法院坚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审理涉教育、养老、住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13734件,着力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建立健全涉农民工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67件,帮助追回薪酬647.6万元。用心用情守护好“一老一小”,审结赡养抚养类案件399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区法院共发出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14份,色尼法院发出全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同时,全区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9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35.49万元,同比上升15.23%,应救尽救彰显司法关怀。
同时,全区法院持续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召开自治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终本清仓、“回暖促执”、涉刑事生效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交叉执行,审慎适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发布典型案例1批10件,执结案件33234件,执行到位金额41.33亿元。严厉打击恶意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368人次,限制高消费10075人次,司法拘留233人,判处拒执犯罪案件6件;落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屏蔽失信名单3728人次,解除限制高消费4196人次,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58份,为失信者打开一扇“窗”,让“重新出发”成为可能。
次登表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推进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区法院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做到强化政治担当、履职担当、法治担当、改革担当、时代担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服务。
20 24
年
全区检察机关办理
各类法律监督案件13788件
1月20日上午,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
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取得新成效。
全年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13788件,依职权主动办案6394件,较2020年增长230%,履职质效全面提升。
报告指出,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自觉在把握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对各类刑事犯罪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批准逮捕1245人,同比上升11.86%;起诉3313人,同比上升16.5%。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3880人、适用率93%。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十类案件”82件198人。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依法惩治有效遏制醉驾案件高发态势。江某罗布曾因醉驾被判处刑罚,2024年再次酒驾,乃东区院建议从严惩处不适用缓刑得到法院支持,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三年提升行动,以诉源治理促推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93件,采纳286件,采纳率97.6%。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治出拳。全区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深化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凝聚生态保护法治合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区高法院、生态环境厅开展相关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32件7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5.7万元。联合区公安厅、水利厅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关停砂场50处。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诉讼保护,调查立案500件,发出检察建议191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15处、垃圾占地213.8亩。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长期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始终牢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将法理情统一于“三个效果”,以司法公正守护民生福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深化“断卡”行动,起诉217件360人,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依法保护民生民利,办理民生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30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3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65件,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回薪资2400余万元。
为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全区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13人,同比上升25.5%。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起诉77人,同比上升22.2%。深化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开展社会调查298件次、心理疏导173次,制发督促监护令22份,封存犯罪记录95人。联合政法、教育等部门积极推动建设西藏首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门学校。一体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3件。对旅馆、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督促整治50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中小学建成12309电话亭296个,发现并办理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案件19件。向66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6.2万元。28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开展法治教育842场次,受教育师生达94.9万人次。
夏克勤表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全区检察机关将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做到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新征程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藏实践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