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德吉央宗
12月10日,《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正式批准了修订后的《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侯静华介绍,这一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标志着拉萨市在爱国卫生工作方面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旨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拉萨市民的健康素养和生活环境。
据了解,《条例》自2003年颁布实施以来,在改善拉萨市公共卫生状况、预防和减少疾病、增强市民文明卫生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条例》已无法满足当前爱国卫生工作的需要。为此,拉萨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反复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新的《条例》,经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修订过程中,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广泛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意见建议。”侯静华说,经过多次部门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最终形成了共六章三十三条的《条例》,内容涵盖环境卫生改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成员单位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经济功能园区管理机构与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同等职责。各成员单位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的规划部署和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爱国卫生工作。
“这一举措有助于构建一个全面、系统、协同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让各部门在环境卫生治理、公共卫生保障等诸多事务中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有效开展。”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严周忠说。
而在促进公民健康素养提升方面,新修订的《条例》也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严周忠介绍,通过积极倡导养成合理膳食习惯、大力推行公筷分餐制、持续加强健身场地建设、有序实施相关健康活动的开展以及广泛普及健康知识等措施,全方位地引导市民转变健康理念,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这些举措的实施将为广大市民的健康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条例》在环境卫生治理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新的具体要求。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旅游景区景点、车站、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市县两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将精心规划并实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消除卫生死角,提升整体环境质量。同时,对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教育机构等具体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要求也予以明确和细化,使管理更具规范性。此外,还把农村环境卫生的优化提升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村庄清洁、改水改厕等工作,以改善村容村貌,打造宜居的美丽乡村。
下一步,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将《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共同为市民创造更加健康、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