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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9日

以依法能动履职促推司法保护

全区法院多措并举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牢固树立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一直以来,全区法院加大普法力度,以依法能动履职促推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记者 娄梦琳

为提高思想认识,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全区法院积极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建立未成年人“三合一”审判团队,为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一体化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妥善处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探望以及涉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积极开展法庭教育和回访帮教工作,确保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庭前、庭中、庭后均能得到保护。

在做好普法工作方面,全区法院落实法治副校长机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5名资深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各中级、基层法院分别选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切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宣传力度,协助履行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等工作职责。2023年以来,全区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2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物品4万余份;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普法活动140余场次,参与活动2.4万余人次,切实在学生群体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在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机制方面,全区法院建立健全“庭前交心谈话”“庭审教育感化”“庭后跟踪帮扶”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前期预防及后期思想改造、行为纠正等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和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罪犯提供全面帮扶,防止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同时,全区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在审理案件中对符合犯罪记录或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进行全面排查并实施封存。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指导全区法院负责家事审判的相关庭室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必须向未成年人父母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书,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进行早期预防。此外,在坚持教育、挽救、感化为主,惩罚为辅工作总方针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确保司法公正。

此外,为进一步构建符合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和规律的工作机制和审判体制,全区法院还培养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专业队伍,加强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跨部门协同审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未成年人“三合一”审判团队,并指导中级、基层法院全部完成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的组建工作。

下一步,全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重要部署,以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为契机,一以贯之落实党和国家少年儿童工作方针政策,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未成年人审判这份阳光事业。

普法宣传现场。图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