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娄梦琳)“轰轰轰!”飙车炫技、改装“炸街”,这样的行为不仅扰民,还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面对此类情况,拉萨交警重拳打击。近日,驾驶人廖某某因“飙车炸街”被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梧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查,廖某某存在驾驶拆除、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的摩托车,涉嫌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廖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拉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炸街车”大多存在改变电路、底盘结构、刹车系统等非法改装行为,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常见的非法改装行为和危害有哪些呢?记者了解到,非法加装尾翼会增大风阻,导致车辆稳定性变差,影响行车安全;非法改变原有电路可能导致线路过载,引发车辆自燃;非法改装车辆悬架系统会导致整车高度增加,车辆重心也随之提升,容易引起车辆侧翻;非法牵引装置会导致车辆的质量系数发生变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在此,拉萨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抵制飙车炫技、改装“炸街”等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