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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1日

“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 跨省组合贷款发放

全区 首笔

商报讯(记者 黄帆)近日,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分行高效合作,为阿里地区民政局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在西安购房时所需的“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贷款金额为16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90万元,商业银行贷款76万元)。据了解,这是全区首笔“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跨省组合贷款。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求,提供更多购房贷款选择,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行为,促进阿里地区营商环境良性发展,推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的试点通知》开展,2024年6月3日,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分行合作完成全区首笔跨省组合贷款。

记者了解到,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若不能全部满足住房贷款需求,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阿里地区此次跨省组合贷款的发放为例:根据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部分享受西藏自治区现行利率,商业银行部分享受西安当地最低利率(3.55%)。该笔“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跨省组合贷款成功发放,标志着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在阿里地区成功落地。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洛桑冬月介绍,在贷款办理过程中,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选派专人赴西安解决抵押登记、信息互联等组合贷款办理时的难点问题,打造联办“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全程服务,确保办得快、办得好。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按照规定利率分别计息,即首套房住房公积金部分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1.36%,5年以上为1.68%;二套房住房公积金部分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1.686%,5年以上为2.038%,商业银行部分将根据购房所在地商业银行利率进行调整。与纯商业贷款相比,组合贷款利率低、办理流程便捷,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申请的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既有效解决了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能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进一步筑牢了公积金安全防线,同时对于促进阿里地区缴存职工购房消费、提振房地产事业健康发展、优化阿里地区营商环境注入活力。

洛桑冬月表示,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欢迎在阿里的广大非公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当在阿里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公企业职工遇到公积金贷款无法满足个人购房贷款需求时,也可选择“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方式,进一步提升贷款金额,满足本人贷款需求。

“下一步,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广泛宣传组合贷款政策,加大推广力度,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组合贷款发放效率和便利性,为更多有组合贷款业务需求的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持续提升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洛桑冬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