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记者从拉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履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年以来,拉萨检察机关把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摆在更突出的位置,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线索401件,立案272件,磋商结案39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件。文/图 记者 央金卓玛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依据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关于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拉萨检察机关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依法“能动、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林华介绍,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把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摆在更突出的位置,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始终坚持保护好冰川、江河湖泊、森林草原及自然保护区等,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好“河湖长(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亚洲水塔”专项活动,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线索401件,立案272件,磋商结案39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件。
拉萨检察机关以湿地保护为重点,积极摸排涉湿地保护案件,共摸排案件线索3件。同时,以拉萨河为主,以各支流为重点,对河道固体废物污染、占用河道等问题进行清查,共摸排涉及拉萨河及其支流河道固废污染、侵占河道、河道排污等案件线索48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清理河道垃圾47吨,清理河道60余公里,水域面积40余亩,拆除河道旱厕1处,封堵河道排污口3处,清理砂石场余料3处。此外,加强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涉野生动物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
近年来,拉萨检察机关还加强与各单位协作配合,与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会签《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围绕拉萨河流域生态环境,与那曲市人民检察院签订《拉萨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依托上述机制,完成线索移送10余件,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完成辅助办案10余件,参与磋商、研讨5次,建立了良好的协作配合机制。
为解决检察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成效跟进难等突出问题,拉萨检察机关加大公益诉讼法律宣传工作,结合“四下基层”送法进村、“3·28法律宣传日”“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传,发放藏汉双语公益诉讼宣传手册1900余份,创新制作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册、拍摄公益诉讼宣传片。
下一步,拉萨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理念,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聚焦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痛点、难点问题上持续发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能力,为建设美丽拉萨贡献检察力量。
在此,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直接向检察机关来信来访;拨打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及各级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