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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2025年5月27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5年05月28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的决定》,由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