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吉次珠、扎西达娃2名同志因任职年龄原因,多吉战都、谭程富、殷慧辛、吴波、斯郎措姆5名同志因退休,格桑达瓦、李文辉、张光宪3名同志因调离西藏,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接受多吉次珠、扎西达娃、多吉战都、谭程富、殷慧辛、吴波、斯郎措姆、格桑达瓦、李文辉、张光宪10名同志的请辞。
(2026年1月26日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多吉次珠、扎西达娃2名同志因任职年龄原因,多吉战都、谭程富、殷慧辛、吴波、斯郎措姆5名同志因退休,格桑达瓦、李文辉、张光宪3名同志因调离西藏,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接受多吉次珠、扎西达娃、多吉战都、谭程富、殷慧辛、吴波、斯郎措姆、格桑达瓦、李文辉、张光宪10名同志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