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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5日

西藏自治区县级综治中心工作职能

一、职能定位

综治中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简称,是推动各部门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主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人社、卫健、住建、自然资源、法学会等部门入驻,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手段“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

二、受理范围

1.矛盾纠纷事项:婚恋家庭、邻里关系、欠资欠薪、征地拆迁、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房地产、物业管理、山林土地、旅游旅行、市场监管、教育领域、求职求学、退役军人、劳动人事和劳资纠纷、债务纠纷、重点信访事项、重点涉法涉诉类矛盾、环境污染、网络领域等各类矛盾纠纷。

2.信访诉求事项:接待来访群众,登记、受理、转办等工作。

3.诉讼服务事项:对当事人要求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诉求事项,以及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举报、申诉、国家赔偿等事项,由诉讼服务工作人员依法受理。

4.法律咨询事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及律师等服务。

5.法律援助事项:接受困难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帮助申请法律援助事项。

6.裁决服务事项:对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依法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方式程序化解。

7.心理咨询事项: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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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