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是指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使用功能违章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因其占地小、投资少等特点,受到一些人追捧,然而其安全隐患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一、“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
1.建筑不规范,消防设施差。大多数“三合一”场所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其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员工宿舍布置等随意性大,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疏散逃生条件差、消防设施缺乏、火灾荷载大、防火间距不足等消防隐患。
2.责任不落实,有效管理少。大部分“三合一”场所内人员密集、电线乱拉乱接、设备陈旧、原料性能复杂、仓库堆放混乱,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处于无序状态,很难组织起有效的灭火和逃生,容易导致人员伤亡。
3.安全意识不强,自救能力弱。大多数“三合一”场所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消防安全观念淡薄,缺少相应的消防培训,灭火和逃生常识缺乏,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他们在发生火灾初期时的处置能力。
二、“三合一”场所如何防火
1.严格控制使用性质。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严禁设置住宿场所、人员宿舍。
2.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应釆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
3.严格落实逃生疏散措施。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
4.严格落实火源控制措施。“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住宿人员不得卧床抽烟,教育儿童不要玩火,远离火源。
5.严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建筑物吊顶、墙面等装修应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6.严格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
7.特别提示。“三合一”场所必须另外设置室外疏散楼梯。住宿人员不超过5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四层的场所,可采取设置逃生窗,配置逃生梯、逃生缓降器或架设通往相邻建筑物的逃生通道等方式,作为第二逃生出口。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