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1月19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西藏自治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自治区党委历次全会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执行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全区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总体执行情况:一是聚焦适度加力,全力以赴加强财政要素支撑,财政收支增速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两年规模创新高、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增值税、所得税等反映经济活跃度的税收增速位居全国第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连续两年实现结转零增加,支出增速连续7个月位居全国第二,西藏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做法入选2024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在全国推广。二是聚焦提质增效,守正创新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政策和资金效能不断提升。持续深化“2+1”财政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区直管县、教育和自然资源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等改革,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加强财会监督,预算管理水平、财政支出效率、财经纪律意识显著提升。
(一)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全区各级各部门奋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277.2亿元,增长17.1%。其中:区本级收入38.3亿元,增长28.3%。财政收入增幅较高,一是经济快速增长拉动税收收入较快增长,二是盘活各类资产资金相应增加非税收入。
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全年规模达到2580.8亿元。出台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二十七条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支出需求。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9.5亿元,增长3.9%。其中:区本级支出634.5亿元。全区支出结构实现“两个重点倾斜”,民生支出占比提高到84.1%,市县支出占比提高到78.3%,均为历年最高水平。
财政收支实现总体平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924.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277.2亿元,中央补助2580.8亿元,一般债务收入8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8.1亿元,历年结转368亿元,调入资金35亿元;支出总量3924.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9.5亿元,上解中央6.7亿元,偿还一般债务38.5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8.3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47.1亿元(资金结转均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结转规模比上年下降120.9亿元)。区本级收入总量3021.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8.3亿元,中央补助2580.8亿元,一般债务收入85亿元,地市上解收入22.7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历年结转等294.7亿元;支出总量3021.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4.5亿元,上解支出6.7亿元,偿还一般债务8亿元,补助市县1818.6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71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1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50.3亿元(结转规模比上年下降26.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地方收入40.5亿元,增长7.2%,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621.7亿元;支出558.9亿元,增长340.9%,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量621.7亿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地方收入4.4亿元,增长21.1%,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536.5亿元;支出416.4亿元,增长1097.4%,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支出总量536.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争取中央支持化债的专项债券较大,相应抬高支出规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8.4亿元,增长4%,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量12.2亿元;支出5.7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总量12.2亿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2.9亿元,减少6.8%,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量4.9亿元;支出2.9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总量4.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3.6亿元,增长2.3%;支出255.7亿元,增长0.9%;执行完毕后,历年累计结余合计754.3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23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681.73亿元。2024年发行债券584.94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40.55亿元,债务余额1226.12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544.39亿元,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1242.6亿元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需要说明的是:四本预算全年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较大,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大量在执行中追加下达,年初预算编制按规定未能包括执行中追加部分,有关情况依法在预算调整方案中进行了反映。上述预算执行数据为快报统计数,决算编制汇总后将依法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以上202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2024年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4年,全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自治区人大预算决议及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升政策效能,有力保障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在政策组合上,更加突出加力提效。组合运用税费优惠、政府债券、金融补贴等多种政策工具,支持经济回升向好。按照税收法定、税负从轻原则,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顶格执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保持全国唯一无自设收费项目的省份,着力支持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坚持政府专项债券早发早用,聚焦重点领域,带动社会资本促投资扩内需。开展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政策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县高质量发展积极性。
在保障机制上,更加突出权责清晰。在民族省份率先开展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增强基层“四件大事”财力保障。改变沿用28年的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推动地方各级政府更好落实教育服务提供责任,全年财政教育投入增幅和占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位居全国第一。制定修订资金管理办法65项,以绩效为导向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更加健全,资金分配规范性和时效性大幅提升,在中西部地区率先扭转转移支付下达慢顽疾。
在预算管理上,更加突出统一规范。在全国率先将绩效预算、零基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三项改革有机融合,深入推进“2+1”财政综合改革。制定信息化项目、论坛节庆展会等预算支出标准,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加快。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实质性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取消或压减预算。完善财会监督体系,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在风险防控上,更加突出可持续性。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做到预算编制不留缺口、执行监测不留死角、风险处置不留隐患,强化重点支出兑现库款保障。
通过以上措施,2024年全区财政支撑更加有力、绩效更加凸显、运行更加稳健。重点保障了以下方面: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着力支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支持深化“7+1”维稳防控模式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加强政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法检聘用书记员和法律援助律师补助标准。落实资金9170万元,支持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立与市场价值同步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
着力支持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支持强化风险隐患源头化解,打造“和美共治”基层治理品牌。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村干部待遇标准。落实资金1.4亿元,支持建立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二)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战略性全局性地位,有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藏传佛教中国化。
着力支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统筹推进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支持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各族青少年交流、旅游促进“三交”计划,打造“高原红石榴”少数民族参观团品牌。
着力支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巩固寺庙财税监管全覆盖成果,寺庙财税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扩大有效投资。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269.9亿元、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243.4亿元、政府债券资金52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两重”项目建设,拉动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高增速。
坚定不移促进消费增长。加大促消费资金投入,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走在全国前列。落实资金7.5亿元,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资金2亿元,支持高原新型炊具推广、“幸福西藏·乐享生活”等促消费活动开展。
坚定不移提升产业质效。着力支持打造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资金41.2亿元,支持高原农牧业发展,加快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设立5亿元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通用机场建设。落实资金7.2亿元,支持文旅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7.5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绿色工业、高新数字产业、边贸物流业、藏医药产业等加快发展。
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现自治区财政科技投入翻一番,达到5.62亿元,服务保障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等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资金1.5亿元,支持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数字经济研究等。落实资金8294万元,支持拉萨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
坚定不移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资金5亿元,支持开展招商引资,深化“双招双引”工作。落实资金7500万元,支持开展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奖补。落实奖补资金3953万元,支持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问题。实施企业上市“格桑花行动”,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区内企业予以奖补。全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严厉打击会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首次吊销违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坚定不移推进乡村振兴。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底线任务,落实资金123.9亿元,优先用于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资金51.9亿元,支持高原和美乡村建设,改造户厕2.4万座,人畜分离4.3万户。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落实资金10.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144元,管护面积达到294万亩。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落实农业生产及畜牧业种业提升补贴资金6.6亿元。落实资金5亿元,支持开展青稞大田用种差价补贴、牧草返青季休牧补偿等试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牧业的比例提高到13.9%。落实资金11.3亿元,支持农牧业防灾减灾,首次建立青稞“一喷三防”补贴政策,开展森林保险试点。
坚定不移提高开放水平。落实资金8亿元,支持林芝改革开放先行先试。落实资金10亿元,支持樟木口岸恢复重建。统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支持日喀则国际陆地港建设、14个传统边贸点恢复开放等。支持办好中国西藏“环喜马拉雅”国际合作论坛。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力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对基层转移支付1818亿元,全区“三保”未出现一起风险事件,为全国基层“三保”风险控制最好省份。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对县级“三保”预算审查100%全覆盖,比中央要求审查比例高出50个百分点。
集中财力办好民生实事。聚焦“十大民生工程”,落实资金129亿元,提高教育“三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老年人高龄和失能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边民补助等13项标准,推进基层供暖、高海拔供氧、优化群众膳食结构、森林保险试点等8项工作。
着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资金37.8亿元,增长18.5%,支持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实施“十万新型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农牧民转移就业64.8万人,城镇新增就业5.1万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拉萨市首次获批中央财政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试点项目,资金规模1亿元。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教育投入341亿元,支持提升教育质量。落实资金278.3亿元,支持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巩固学前至高中阶段“十五年”公费教育政策全覆盖成果,教育“三包”生均标准提高至5620元,支持西藏班年招生规模突破1万人。落实资金27.4亿元,支持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和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落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增加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国家奖助学金标准。
加快建设健康西藏。全面落实“五个针对”要求,落实医疗卫生资金68.5亿元。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落实资金4.2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115元,全国最高。落实资金8.5亿元,支持推进“1+7+13”医院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训等。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昌都市入选中央财政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资金规模5亿元。巩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落实资金21.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05元,连续21次提高标准。落实资金1.6亿元,支持实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落实资金6亿元,支持重大传染病防控,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奖励,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和适龄在校女生HPV(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对包虫病、大骨节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内障等四类疾病实行免费救治。
繁荣发展文体事业。落实资金13亿元,支持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润心、文化惠民工程。落实资金5亿元,支持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落实资金9645万元,支持实施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落实资金2000万元,支持提升文艺创作质量。建立县(区、市)艺术团场次激励和分类补助保障机制。落实资金2.8亿元,支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持续提升社会保障能力。落实社会保障相关资金83.8亿元,支持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连续11年提标,达到月人均265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连续19年提标,待遇水平居全国首位。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最高达到月人均1828元,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120元、240元,老年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年人均720元。落实资金2.5亿元,为城乡居民、城镇职工购买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团体意外保险等。落实资金65.3亿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群体相关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落实资金8.3亿元,在农牧区实施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5022户,在城镇实施118个老旧小区和454套城市危房改造,新建租赁住房556套,向4462户7341人发放租赁补贴。
(五)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有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支持生态文明高地示范创建、重大生态工程项目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出台深化生态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构建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支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和南北山绿化工程,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落实资金15.2亿元,支持生态保护岗位44万个。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巩固提升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开展重点流域生态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治理攻坚战,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开展臭氧本底影响溯源调查。支持全域梯次“无废城市”建设。落实资金6000万元,支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六)坚持屯兵和安民并举、固边和兴边并重,有力助推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支持实施国家固边兴边富民“七大工程”,加快边境地区交通等建设。持续提升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边境贸易和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边境群众就医、就学、出行条件。
完善边民和护边员补助动态调整机制,边境一线村、边境村边民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13800元、6800元,护边员每人每年补助18000元。
总的看,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项目储备不足不精准、前期工作深度不够,钱等项目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市县和单位没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屡禁不止,政府采购违规等问题仍然存在。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加快解决。
三、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编制好2025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5年财政形势分析。
财政形势由经济形势决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内经济发展持续向好,2025年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中央大力支持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赋予财税、金融、投资等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国家一系列重大项目支撑,将强力拉动我区经济快速增长。我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增强,资源优势正加快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自我造血能力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凝聚起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强大合力。这些是我区财政高质量发展的稳定基本盘。
但也要看到,2025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将持续向财政传导,我区财政形势在总体稳中向好的同时,紧平衡特征也更加明显。从财政收入看,中央的特殊关怀和我区经济快速增长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良好条件,但也面临地方财源建设稳定性亟待加强、矿产资源类税收受价格波动影响较大、非税收入挖潜空间收窄等情况。从财政支出看,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四个创建”需要持续加大财力支持,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扩投资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仍然较大,基层“三保”等刚性支出占比较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大多有明确用途和指定方向,地方财政支出腾挪空间有限。综合判断,2025年财政形势稳中向好,同时紧平衡压力加大,需要做好思想和行动上的准备。
(二)2025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自治区党委历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狠抓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具体坚持以下要求:一是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增强预算完整性和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二是支出预算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政府债务合理适度,持续发挥带动有效投资的作用,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四是资金管理注重绩效,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预算与绩效有机融合。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硬化预算约束,推进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保障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三)2025年财政政策。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编制2025年预算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2025年我区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打好政策“组合拳”。
持续用力,主要是做好政策衔接,既让已出台的政策发挥最大效能,又及时落实好新出台的有力度的政策,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前后贯通、接续发力。更加给力,主要是用好用足政策空间,加强逆周期调节,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政策力度更大、效果更好,让各方面更有获得感。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挖潜地方自身财力空间,保持较大支出强度,同时加快各项资金下达拨付,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二是加强政策协同,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用好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用好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注重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和杠杆作用。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稳就业的支持,促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和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围绕扩大有效需求,加大对提振消费的支持力度。推动增加居民收入、加强社会保障、改善消费条件。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对教育人才、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支持,增强政策协同性。四是用足用好中央化债政策,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五是进一步增加对基层转移支付,增强基层财力、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规模,加强基层财力保障,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增加安排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激励市县主动发展经济、做大收入“蛋糕”。
(四)2025年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0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和一般债务2007.1亿元,年初预算收入2310.1亿元(根据执行中中央转移支付下达情况及时更新调整);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0.1亿元,加上按体制上解中央支出、偿还一般债务等,年初预算支出2831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40.8亿元,同比增长16.6%,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和一般债务2007.1亿元,年初预算收入2047.9亿元;拟安排区本级支出1058.9亿元(含执行中下达市县资金)、对市县转移支付1480.6亿元,加上按体制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偿还等,年初预算支出2582.1亿元。年初收支缺口依法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实现收支总量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地方收入42.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务等,年初预算收入总量289.3亿元;支出272.1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年初预算支出总量289.3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地方收入4.9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务等,收入总量200.4亿元;支出191.4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支出总量200.4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5.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等,年初预算收入总量10.1亿元;支出7.3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年初预算支出总量10.1亿元。其中,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1.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等,收入总量3.1亿元;支出2.6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总量3.1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1.3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06.8亿元,财政补贴、利息等其他收入64.5亿元。支出275.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96.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50.5亿元。
(五)2025年财政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一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西藏。支持构建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五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支持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护等。支持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深入实施“三项计划”,唱响“高原红石榴”品牌,举办第二届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等。巩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等。支持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常态化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寺庙、宗教领域国情教育、宗教代表人士培养等工作。
二是持续挖掘投资消费潜能。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围绕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政府投资资金,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安排资金295亿元,支持交通、水利、教育、清洁能源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加力促进消费增长。加大惠农惠民补贴力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撬动更多大宗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幸福西藏·惠享生活”等系列促消费活动。
三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九大产业为主攻方向,安排产业发展资金30亿元。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高新数字产业发展。安排资金7.5亿元,支持通用机场建设和低空经济发展。安排资金4.6亿元,支持深入实施特色文旅产业培育工程,研究制定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揽子财政政策。安排资金2.2亿元,支持稳步发展边贸物流业。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安排资金0.8亿元,支持推动重点矿业提质增效。支持高原新型炊具产业发展,增加补贴推广品种,延长补贴期限。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实施“格桑花行动”,实施融资担保奖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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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牧业高质高效发展。安排资金63亿元,支持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00万吨以上。安排资金10.6亿元,支持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20万亩。安排资金12.2亿元,加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实施四大粮食作物(青稞、小麦、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安排资金3.5亿元,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安排资金2362万元,支持扩大牧草返青季休牧补偿试点范围。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扎实推进高原和美乡村建设。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4.1亿元,优先支持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加大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安排资金45.1亿元,支持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建设高原和美乡村180个,实现所有乡镇和90%以上行政村通硬化路,推进“客、寝、厨”分设试点,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提高农牧区房屋抗震能力。安排资金9.5亿元,保障农牧区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型灌区续建改造等。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安排奖励资金1.6亿元,引导常住地加大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安排资金7亿元,支持拉萨八廓古城保护和旧城改造提升工程。安排资金5.1亿元,支持基层供暖运行。安排资金3.9亿元,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五是加快改革开放和全面创新。安排资金8亿元,继续支持深化林芝改革开放先行先试。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樟木镇恢复重建、口岸建设和传统边贸点开放。以绩效为导向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管理使用机制,安排科技资金11亿元,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支撑水平。围绕“育引用留”工程和“珠峰英才”计划,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大力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六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办好民生实事。聚焦“十大民生工程”,安排资金148亿元,支持实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28项民生实事。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安排就业补助资金36.7亿元,支持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安排资金8.8亿元,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安排资金0.9亿元,支持农牧民转移就业。安排1亿元,支持重点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资金335亿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多元化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发展。落实好15年公费教育政策,教育“三包”经费年生均提高到5700元,高中生均经费标准提高到1100元,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职教育等助学金标准。安排5亿元,支持加快推进西藏完全中学(四川天府)建设。安排5亿元,支持加快补齐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位紧缺短板。安排3.3亿元,支持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五个针对”要求,开展卫生健康“八项行动”,安排资金65.6亿元,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安排资金8亿元,支持加强“1+7+13”医院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标准,支持包虫病、大骨节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农牧民群众白内障免费救治,支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适龄在校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加大出生缺陷筛查力度。安排资金20.8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年人均标准提高到735元。安排资金4.2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年人均标准提高到120元。安排资金6.2亿元,支持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创建西藏藏药“四个一流”建设目标。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安排资金129亿元,分层分类加强社会保障。安排资金9.9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提高到275元,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安排资金13.8亿元,支持深入实施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12324元、5790元,相应动态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二、三、四类区分别提高到17616元、21144元、23784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1728元、3456元,高龄老人健康补贴年人均标准提高100元。落实和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安排资金13.2亿元,支持深入实施新时代文艺创作质量提升、文化惠民和乡村文化产品供给等工程。安排资金5.4亿元,支持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继续实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和体育场馆低收费开放。支持实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统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持村级文艺演出队发展。安排彩票公益金等资金2.2亿元,支持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办好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七是深入推进美丽西藏建设。坚决守护高原蓝天碧水净土。安排资金10.2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普查。研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制度。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6亿元,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安排资金21.5亿元,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着力提升森林草原数量和质量,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安排资金3.6亿元,支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安排资金0.8亿元,支持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安排资金30亿元,支持南北山绿化工程。安排生态岗位资金15亿元。加快构建绿色发展方式。健全绿色产品采购标准规范,拓展采购范围和规模,引导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和消费。提高新能源汽车占政府公车采购比例。安排资金1400万元,支持开展新造林碳汇资源开发潜力调查、草原载畜量核定等工作。
八是加快推动边境地区发展。落实好边境地区各项优惠政策,提升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动态调整完善边民补助政策,边境一线村、边境村边民补助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15000元、8000元。
此外,支持定日县“1·07”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进一步提高重点地区房屋、基础设施抗震能力和地震灾害应对能力等。执行中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中央下达转移支付等情况,合理确定全年资金规模并及时分解下达。
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是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地方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对中央转移支付必须按照提前实际下达数计入。由于我区财政收支高度依赖中央补助,受中央转移支付大量在执行中追加下达影响,上述四本预算总量和部分重点支出执行中会有较大增加,客观造成年初预算部分数据与上年全年执行数据差异较大。二是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级财政已相应安排。
以上2025年区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区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全区2025年预算草案是根据2024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2025年财政管理和改革重点工作
(一) 健全预算制度。
推进“2+1”财政综合管理改革,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全面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支出标准的约束作用。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落实民生政策备案制度,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财政数字化、职能化转型,强化数据赋能。
(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优化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清理规范支持同一战略、同一领域、同一行业的转移支付项目,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提高转移支付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改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研究完善支出成本差异、财政困难程度评价方法等工具。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更好调动市县积极性。
(三)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完善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用足用好中央支持政策,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加强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持续高压监管,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零容忍”。进一步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分类推动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设定和审核,发挥绩效监控纠偏作用,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并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办法,加强财政政策评估和资金使用效益监督,真正抓“无效必问责”的典型。
(五)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压紧压实“三保”保障责任,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健全分级责任体系,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形成保“三保”的合力。合理确定“三保”范围标准。强化“三保”预算刚性约束,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加强库款管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付资金。加强“三保”风险防范化解,健全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提醒督促。
(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全面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财会监督能力建设,深化以财政部门为主责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优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聚焦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领域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借债务、违规新建楼堂馆所、财政收入虚收空转和违规返还等行为,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和典型案例通报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推动营造诚信经营和崇法守信的市场生态。
(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关心关切。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工作。认真研究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工作。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深化与人大代表日常沟通交流,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编制政府预算、推进财政改革、制定财政政策中。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整改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