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虽然遭遇了生活的不幸,但是你们给了我孙子、孙女继续生活的希望。作为孩子的祖父,真的很感谢各位检察官!”收到救助金的孩子祖父含泪为三级检察机关送上锦旗,双手合十不停地表达感激之情。
近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小旦(化名)等4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
2024年4月1日,南木林县仁堆乡吉吾村发生一起刑事命案,被告人次某因琐事对妻子伦某怀恨在心,趁妻子不备将其杀害。该起命案的发生,让小旦等4名儿童一夜之间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因犯罪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生活陷入困难,并遭受着严重心理创伤。
针对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救助对象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情况,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就如何依法妥当办理案件、及时开展救助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专题研究部署并制定详细方案。经审查认为,小旦等4人均属于未成年人,其中年龄最小的不满2个月,最大的刚满10周岁。目前由其祖父母和叔叔共同监护抚养,但其祖父母高龄且生活不便,家中生活仅靠其叔叔放牧收入维持,无其它经济来源。小旦等人的情况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遂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组织听证等相关工作。同时争取更多的救助金额支持,向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逐级呈报案情并提请同步开展联合救助。通过积极请示汇报,该案引起区市两级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决定对救助申请人开展区市县三级联动救助。
为切实做好此次三级联动救助后续工作,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区市两级检察院的有力指导下,及时沟通协调辖区民政局、群团工作部、乡政府、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围绕救助措施落实、救助金使用等问题多次开展实地走访和专题商讨,在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成长所需的基础上,坚持救助与关爱并行,决定对小旦等4人开展多元化、深层次、全方位的救助帮扶。
据悉,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县民政局为小旦等4名儿童予以社会救助,落实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92元至18岁。同时,该院还联合县群团工作部党支部开展党员爱心捐赠,为因案受困儿童及老人家中送去价值5000余元的学习、生活物资,并对小旦等4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心理疏导,抚平心理创伤。
此外,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还定期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及时了解4名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做好后续跟进工作,并与4名儿童的监护人、所在村委会、乡政府三方共同签订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做好救助金保管和使用工作,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对困境儿童开展多元化、深层次、全方位救助帮扶,推动检察司法救助“独角戏”形成扶危济困“大合唱”,有效解决救助申请人后顾之忧,综合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将检察温度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