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 《西藏日报藏文版》 《人民日报藏文版》 《西藏商报》 《西藏法制报》 《西藏法制报藏文版》

2024年12月18日

日喀则市谢通门县纪委监委

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本报日喀则电(记者 旦增嘎瓦)近年来,日喀则市谢通门县纪委监委在完成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按照一体推进思路,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乡(镇)纪委+N村”监督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健全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村监督力量,探索“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充分完善职能职责,谢通门县研究制定《谢通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动扛起责任,靠前谋划、精准部署,有序推动机构设置相关工作,设立综合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5个内设机构,已完成办公场所更名挂牌、办公设施设备配备到位、工作职责调整上墙、人员配备到岗到位。组织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加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谢通门县纪委监委机关与县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按照《关于开展地市级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的通知》(藏纪办发〔2023〕3号)要求,统筹谋划、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完成谢通门县首次确定等级的37名监察官进行宪法宣誓。

为优化片区协作,强化监督职能,谢通门县研究制定《谢通门县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协作片区机制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协作片区成立大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着力破解基层监督力量不足、监督力量分散、熟人社会监督难等实际问题,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协作片区有力有序运行。研究制定下发《谢通门县纪委监委开展廉情抄告回告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之间的相互协同、有机衔接、联合联动,扎实构建知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的“责任闭环”体系。2023年以来,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级决策部署,共开展3轮片区协作监督检查,发现11类180余条问题,下发监督检查专报2期,下发“廉情抄告单”40余份,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查摆问题发生的原因,认真对照问题做好整改。

为充分发挥基层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谢通门县积极探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有效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建立“乡(镇)纪委+N村”监督联动机制,以乡(镇)纪检监察力量为主、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为辅,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监督清单,开展点题监督,推动基层监督清单化、项目化。机制建立以来,各乡镇纪委统筹协调辖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围绕村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情况、发展情况及发挥效益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着力纠治发展运行不规范、发挥效益不明显等问题。乡镇纪委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培训26次,联合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74次,发现问题135个,推动解决问题131个,进一步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努力破解基层监督资源分散、人员力量薄弱等难题,切实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