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巴宜电(记者 王珊 谢筱纯)家庭旅馆和特色民宿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业态。林芝市紧扣建设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目标,探索多元化支持、规范化服务、品牌化发展,建好、管好、运营好家庭旅馆和特色民宿,为游客提供独特的住宿体验,引领生态文化旅游新风尚。1—8月份,全市乡村旅游累计接待180.97万人次,实现收入12.91亿元;各类旅游业主体带动农牧民转移就业3.02万人次,实现收入6924.18万元;农牧民参与乡村旅游1.89万人次,总收入8074.34万元。
探索多元化支持模式,确保“建得好”。创新模式主动建。适当放宽条件、简化手续,创新“企业帮扶+合作社运营+农户参与”模式,引导农牧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将土地、农房、环境等资源作为发展资本,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形成千家万户办家庭旅馆和民宿的工作格局。加大融资扶持建。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对接中国农业银行林芝分行帮助旅游企业经营者解决资金困难,为G318沿线及周边农牧民发放“318·幸福旅游贷”信贷产品,累计为247户农牧民发放贷款7417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农牧民群众从事家庭旅馆经营活动,助力文化旅游与乡村振兴、兴边富民融合发展。增加收入参与建。充分利用建设家庭旅馆和民宿能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带动当地餐饮、交通、农产品和手工艺品等相关产业发展的大好时机,鼓励农牧民群众加大投入、提升星级,增加群众的收入、吸引更多的游客,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截至目前,林芝市工商登记农牧民家庭旅馆及民宿共904家(星级农牧民家庭旅馆达192家),同比增长39.5%;客房数9587间,床位数18535张,年接待能力达667万人次。
探索规范化服务模式,确保“管得好”。立足先试点、后推广,出台《林芝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家庭旅馆开办基本要求、各相关部门监管指导责任等,促进家庭旅馆经营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保障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并制定各县(市、区)部分乡镇试点名单,于9月1日起在全市9个乡镇275家家庭旅馆试行。投入家庭旅馆发展扶持奖励专项资金1000万元,分类设置运营奖励、星级奖励、营销评选奖励等方面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当地农牧民群众提高家庭旅馆经营和服务水平。以专题培训实现专业化管理。组织“2024年林芝市星级酒店、家庭旅馆及民宿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提升培训班”,邀请广东酒店、民宿经营管理方面的专家现场授课,参训人员涵盖鲁朗景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星级酒店、民宿、家庭旅馆从业人员65人,有效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着眼培养一批懂旅游、懂管理、懂服务的乡村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全面开展民宿服务人员培训、酒店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乡村导游(向导)专题培训等,覆盖农牧民群众1200余人次,提高乡村旅游整体服务质量。
探索品牌化发展模式,确保“运营好”。打造差异化特色品牌。依托“民宿+自然景观”,将民宿建在雅鲁藏布江畔,让游客可以近距离欣赏到雄伟的南迦巴瓦峰;依托“民宿+特色文化”,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融入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等少数民族的文化元素,让游客体验到浓郁的民族风情;依托“民宿+生态环保”,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为游客提供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波密县云杉居民宿毗邻318国道,临近岗云杉林景区,自然风光秀丽,备受游客青睐,是西藏唯一入选全国乙级旅游民宿名单的民宿。打造市场化知名品牌。开展多渠道营销推广,鲁朗镇、索松村、结巴村等家庭旅馆经营者利用携程、去哪儿等在线旅游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展示民宿的特色和优势,吸引游客预订、拓展客源市场。同时,组织家庭旅馆经营者参加各类旅游展会和推介活动,加强民宿与旅行社、旅游景区等合作,共同推广林芝旅游资源,邀请游客撰写评价和推荐,通过口碑营销打造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的民宿品牌,推动林芝民宿业“出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