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9月15日讯(记者 冯骥)14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严金海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态保护、政府规章、红十字事业等事项。
《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试行)》共五部分18条内容,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明确了对龙头企业、专合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激励举措、奖励标准。会议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推动力量,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主力军。要壮大骨干龙头企业,紧盯农畜产品精细加工、销售等短板,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加大扶持培育力度,切实提高市场竞争力。要强化引领带动,强化联农、带农、惠农机制,带动农牧业发展提质增效、农牧民组织化务工就业和长效化增收致富。要夯实人才支撑,培育一批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逐步成长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骨干力量。
会议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因社施策、规范运行,坚持典型示范、创新发展,坚持多方协调、集聚合力,集成扶持政策,集中扶优扶强,真正打造出一批竞争力强、带动明显的示范社、“百强社”。
会议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要综合施策、严格执法、全民行动,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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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及时清理、修改、废止政府规章,是适应时代变化、维护法治统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坚持质量第一,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制定修改规章工作,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中央要求、西藏实际、社会急需、群众期盼为切入点,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政府规章带来的制度保障和“法治红利”。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因地制宜、善用法治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指出,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完善运行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强化公开透明,不断提高红十字会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县(区)艺术团和行政村文艺演出队经费保障、使用管理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