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拉巴旺堆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尼玛次仁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巴桑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拉姆次仁的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德青卓嘎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巴桑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尕青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拉姆次仁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2024年7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拉巴旺堆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尼玛次仁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巴桑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拉姆次仁的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德青卓嘎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巴桑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尕青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拉姆次仁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