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央金
调解工作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林周县边交林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治理中的新职责新使命,持续深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治理。去年,边交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在全区推广。
突出政治引领,坚定“主心骨”
边交林乡始终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领导,注重政治建设和调解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做实调解职能、完善基层治理的效能优势,确保人民调解正确政治方向。
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调解”工作思路,乡党委专题召开党委(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安排部署人民调解工作。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调解工作各方面。
按照县基层治理效能大提升行动安排,乡村两级建立起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调度基层治理工作制度,听取人民调解工作汇报、督导矛盾纠纷化解。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调解员认真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司法局党建培训,进一步发挥党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大棋盘”
边交林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巩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通过整合多元力量,织密“12348+N”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受理、执行、督办、考核”闭环管理。“1”即成立1个边交林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2”即发挥援藏律师、包乡法官2项法律服务资源优势;“3”即乡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大载体衔接联动;“4”即依法设立了4个人民调解组织;“8”即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纠纷排查制度、纠纷登记制度、纠纷衔接联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一站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8项制度机制;“N”即由4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7名“法律明白人”、19名人民调解信息员以及5名法律专业人才组成人民调解队伍。
与此同时,持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优化专兼职调解员力量,积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乡贤等加入调解队伍,逐步形成“以老带新、梯度合理”的调解员队伍,以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边交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劳资纠纷等矛盾依法依规化解。
创新工作方法,练就“绣花功”
边交林乡坚持“以防为攻”,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活学活用“三查一会商一台账”工作法,充分发挥网格“前哨”作用,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排查预警、防范化解、应急处置措施,聚焦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季节性、周期性问题开展滚动式、地毯式排查,努力从苗头中发现隐患、从前兆中洞察趋势,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
衔接联动解纷。边交林乡进一步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以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为基础,构建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法律服务中心等各种力量共同参与“3+X”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创新实施“三个梯队”调解工作法,其中“第一梯队”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以人民调解为主;“第二梯队”为乡政府和各相关行政机关,以行政调解为主;“第三梯队”为法院、司法局和信访局等,以司法调解为主,实现分级分类调处化解,推动县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劳务纠纷等案件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今年以来,边交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处理矛盾纠纷15起。
巩固调解成果。边交林乡因地制宜制定“1+1+N”精准性普法清单,与辖区“南热藏餐馆”合作打造“法纪茶馆”,开展“三官两员”进村入户活动,采取送法下乡、以案释法、法律服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王女士与财胜矿业劳务纠纷案”等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做到“调解一个,教育一片”,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全乡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没有发生民转治、民转刑案件,彰显了人民调解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