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6月19日讯(记者 李梅英)6月19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行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区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就以案说德、说纪、说法、说责开展交流研讨。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赖蛟主持并讲话。
赖蛟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提高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纪律规矩融入血脉、注入灵魂。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与学习《条例》贯通起来,对照“六项纪律”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案”“典型案”警醒“身边人”。
赖蛟强调,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党纪学习教育“双重责任”,发挥好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事业、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作用,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牢固树立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