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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4日

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本报拉萨讯(记者 裴聪)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数量急剧增加,为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以及拉萨市委、市政府“三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拉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摸排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存量,建立经营主体台账,梳理细化销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拉萨市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规范整治行动方案》,与经营主体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自律规范经营承诺书》108份。经摸排,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主体413家,正常经营108家,以雅迪、台铃、小刀、爱玛等5家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为主。

据介绍,拉萨市市场监管局以“两个责任”为切入点,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将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强化标准实施和认证管理力度,重点聚焦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有3C认证标志、合格证明;整治非法改装经营乱象,聚焦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销售点城关区林廓西路、堆龙德庆区、达孜区等重点区域,查处销售非标车、非法改装车以及标识不清不全的电瓶、充电器等行为;打击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行为;加强电商平台监管,要求电商平台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改装产品;严肃查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相关广告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大溯源倒查追责力度,对经评估鉴定存在产品缺陷的电动自行车,督促商家立即停止售卖,并联系生产厂家实施召回。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主体367家次,督促整改48家进销台账不完善问题,劝导6家销售违规四轮电动车商户退回厂家29辆。达孜区发现5辆非标四轮电动车,正在清退,其他县区尚未发现销售超标、非标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