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