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5月29日讯(记者 唐启胜)29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拉萨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旦科、王峻、许成仓、江白、李文革、孙献忠,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主要精神;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西藏自治区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作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区教育“三包”经费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更改名称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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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江村向7地(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发放《认真行使权力 不负人民厚望——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履职风采录》一书,勉励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积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推动我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29日下午进行分组审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郎福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次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地(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