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 《西藏日报藏文版》 《人民日报藏文版》 《西藏商报》 《西藏法制报》 《西藏法制报藏文版》

2024年05月19日

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 普查工作进入实地调查阶段

本报拉萨5月18日讯(记者 晓勇 实习生 卓玛拥措)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总结暨实地调查启动会上了解到,自去年10月我区相关部门着手筹备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工作以来,目前,已顺利完成准备和试点阶段的各项任务,正式进入关键的为期一年的实地调查阶段。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11日我区普查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截至5月10日,墨竹工卡县普查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实地调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173处。其中,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复查文物点127处,调查2012年以来新发现文物点25处,此次调查新发现文物点21处。按照文物类别,173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分为:古遗址类45处,古墓葬类35处,古建筑类5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石窟寺及石刻25处,其他类10处。

据悉,墨竹工卡县试点范围涉及7乡1镇,普查队分三组对墨竹工卡县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参与试点百余人次。对此次新发现的21处文物点,已按照普查登记表进行了信息采集与填报,后续将组织技术指导组对新发现的21处文物点进行认定,将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依法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纳入依法保护范畴。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成果,将新发现点核定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自治区文物局局长、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曲珍介绍,目前,自治区大数据局已经搭建自治区综合管理平台,国家四普办正在进行远程部署,下一步将对系统进行联调测试,进一步完善数据审核流程,确保数据准确和信息安全。在普查标准方面,普查队正在编制符合西藏实际的第四次文物普查标准,在技术指导组审定后,将在全区进入实地调查阶段推广应用。目前,普查队已进入室内资料整理阶段,完成了127处三普数据的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