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高山徒步、潜水、跳伞、蹦极等充满刺激与挑战的高风险项目深受欢迎,不少参与者也会通过购买保险,希望给自己增添安全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保险人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作出提示,并经投保人确认知晓的,该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为员工投保的团体保险的保障范围通常针对员工的日常工作、生活,而非高风险探险行为。公民在参与高山徒步、潜水、跳伞、蹦极等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活动时,应充分了解活动风险,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安全规定。同时,应主动关注保险保障范围,明确免责事项,根据自身活动类型选择适配的保险产品,摒弃“投保即全保”的认知,优先选择承保高风险运动的专项意外险或附加保险责任条款,避免因超出保障范围而无法获得理赔,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