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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执行难”到“半月结”: 董某工伤赔偿信访案的经验启示 2026年08月07日

工程建设领域历来是工伤纠纷的高发区,农民工“受伤易、维权难”问题长期困扰工伤治理。近段时间,昌都市快速化解一起时间跨度长达2年零6天的工伤赔偿信访案。该案在昌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推进下,在部门协调联动下,最终促成责任企业主动履责并支付全部赔偿款。该案的有效化解不仅保障了工伤职工权益,更为破解当前人民法院“执行难”,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工伤维权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

一、案例背景

2024年4月,农民工董某在A公司承建公路建设项目作业时受伤,后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九级伤残,仲裁委终局裁决四川B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劳务公司”)支付工伤待遇37万余元。裁决生效后,B劳务公司拖延支付,其法定代表人更是失联,董某向四川省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无进展,最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二、具体做法

破局关键:四大治理维度推动“案结事了”

(一)领导高位推动,把“民生小事”当成“政治大事”

昌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解决该起信访案作出批示要求,市人社局第一时间作出应对,将案件处置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成立专班专人跟进,5月1日当天联系董某代理律师要求积极疏导家属情绪、对接四川某区人民法院了解掌握执行进度,同步电话联系总承包单位A公司,讲清企业参保责任及社会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市交通运输局专项对接,将单一工伤赔偿信访案处置上升为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伤治理的突破口,多部门合力研究破解工伤信访案难题。

(二)执法明责定界,把“责任模糊”变成“权责清晰”

案件处置中,执法部门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厘清三层责任,杜绝“踢皮球”。直接责任“跑不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明确B劳务公司作为实际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是工伤赔偿第一责任主体,其失联、拒付行为涉嫌违法;连带责任“逃不开”:对照人社部〔2014〕103号、西藏人社厅发〔2015〕51号文件,施工总承包单位A公司未按“项目参保”要求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依法承担工伤待遇赔偿连带责任;监管责任“压得实”:交通运输部门作为项目行业主管,对总包单位承诺参保事后督导不够,被纳入协同处置责任链条,倒逼行业监管履职。

(三)部门协同发力,把“单打独斗”转为“联合作战”

构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跨区域联动:依托川藏劳动争议联处协同机制,主动联系四川仲裁机构对接四川某区人民法院,交换裁审意见,研究执行堵点及解决建议,为下一步处置打基础;跨部门会商:由昌都市人社局牵头,联合交通运输、司法、住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6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处置方案,明确“约谈企业、督促赔付、引导维权”三步处置路径;多主体参与:由市人社局牵头,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约谈项目业主单位、总包A公司,现场连线董某家属表明政府态度,同步引导双方签订《工伤赔偿代付及债权转让协议》,并通过人民调解中心司法确认,保障协议法律效力,打消企业“付款后无法追偿”的顾虑。

(四)联合惩戒震慑,把“违法成本”提至“得不偿失”

针对B劳务公司“失联拒付”的恶劣行为,打出惩戒组合拳:将其纳入昌都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通报至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抄送企业注册地、经营地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其参与全市各类项目招投标、取消相关行业资质评优资格、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对象,让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多处受限”。

三、治理成效

从“一案解决”到“系统治理”

2026年5月15日,37万余元赔偿款全额打入董某账户,双方对处置结果均表示满意。该案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厘清了“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末端惩戒”的全链条治理思路。源头上“防”:严格落实“先参保、后开工”刚性原则,新建项目无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对落实参保承诺的企业要强化事后专项核查督促,推动建设项目落实参保责任;过程中“管”:开展为期3个月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核查总包参保、劳务分包合规性、工资支付等情况,同步健全仲裁案件“回访机制、随机抽查”跟踪机制,推动工伤案件“快立、快调、快结、快执”;末端上“惩”: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企业,常态化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主动参保、规范用工,从源头减少工伤纠纷发生。

四、经验启示

董某工伤赔偿案的圆满解决,对群众而言,彰显了党委、政府解决民生难题的决心,打通了工伤维权“最后一公里”;对企业而言,明确了“总包连带、违法必惩”的红线,倒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对治理而言,探索出“领导重视推动、执法明责定界、部门协同联动、联合惩戒震慑”的治理模式,为工程建设领域工伤维权、欠薪等顽疾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针对此类工伤赔偿执行难题,形成四项常态化处置经验启示:

建立“领导批示-专班攻坚”快速响应机制。对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工伤信访积案,实行“领导统筹、责任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专班化推进模式,明确处置时限和责任清单,将个案处置上升为强化领域治理突破口,确保处置力度不松、方向不偏。

构建“三层责任”明晰权责界定体系。严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建筑业参保政策,明确“用人单位直接责任+总包单位连带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三层责任链条,杜绝责任推诿,为执行处置提供清晰法律依据,让责任主体“无可推脱”。

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积极搭建邻省跨区域劳动争议裁审衔接通道,强化跨省区域信访联合沟通机制。建立人社、交通运输、司法、住建等多部门联合约谈、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常态化协同机制;同步引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环节,既保障赔偿协议的法律效力,也消除企业履约后无法追偿的顾虑,提升处置效率。

健全“全链条”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坚持“一案一整改”,前端落实“先参保、后开工”刚性核查,对新建项目严格核验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中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专项整治,健全仲裁案件回访跟踪机制,推动工伤案件“快立、快调、快结、快执”;末端对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的企业常态化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配套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从源头减少工伤纠纷执行。

(来源: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