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合力打造“一站式”解纷新样本: 全区74家基层法院全部入驻综治中心 2025年09月30日

本报记者 王香香

“进一扇门,解百家难。”目前,我区综治中心正因运行高效而被群众所熟知,有矛盾就到综治中心,正成为群众的共识。

截至今年6月底,我区74个县(区)综治中心已实现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其中,入驻综治中心的法院就是一个便民司法的前沿窗口。目前,全区74家基层法院如期完成入驻任务,共选派41名资深法官、25名法官助理、32名书记员,以及9名特邀调解员入驻综治中心。

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了积极融入基层治理新格局,明确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的方式和职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入驻“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实施意见(试行)》,为预防“民转刑”命案发生,又研究制定《关于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范“民转刑”预警工作办法(试行)》,从源头发挥综治中心功能,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链条”化解,其中非诉讼纠纷解决占很大一部分工作内容。

不久前,城关区人民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后,一次性成功化解105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涉案的600余万元案款均及时得到履行,不仅赢得当事人的连连称赞,也有效预防涉诉信访风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商品房买卖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事件,了解到有这样一起群体性合同纠纷后,城关区人民法院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多次联合综治中心与房地产企业进行面对面沟通,从法律风险、企业信誉、利益疏导等多维度深入分析矛盾隐患,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共识。

调解是把非诉解纷方式挺在前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是化解矛盾纠纷成本最低的方式。除调解外,法院在综治中心的另一项重要职能便是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并根据各入驻综治中心部门的需要开展法律培训和指导。

“我们正在探索推行将法院办案系统、数字法庭向综治中心迁移,安排诉服团队在一线驻点,将专业司法服务与综治中心无缝对接,为群众提供就地立案、就地审判的‘一站式’便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贡嘎说,也就是“调解+速裁”的快速流转机制,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尽量让当事人选择综治中心、依托综治中心力量,全力推动非诉讼化解,当事人要求立案或者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及时登记立案并委托先行调解或者立即启动快审快结程序,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高效与便捷。

今年8月份,城关区人民法院速裁简案团队法官就快速办理了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

德某(化名)因为遭遇家庭暴力,向城关区综治中心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平台,在收到申请后,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时效压缩至“当日申请、当日裁定”,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办理程序,仅在当日便完成裁定制作与送达。

城关区人民法院速裁简案团队启动“绿色通道”,优先审查申请材料,快速核查证据,确认申请人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于当日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及进入申请人住所,向被申请人明确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裁定作出后,法院通过“司法+社区+公安”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送达裁定书,确保保护令执行无死角。

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快速签发,成为人民法院深化“多元解纷”与综治中心协同联动的生动实践。

贡嘎告诉记者,自入驻综治中心以来,矛盾纠纷非诉化解的成效越来越明显,全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综治中心协作配合,有效衔接社会各方调解力量,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让老百姓说事有据点、巡回审判有基地,公正司法看得见,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