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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遭遇“高价”水电费? 律师建议:租赁合同订立伊始应充分协商水电费标准 2025年05月16日

本报记者 谭瑞华

水电费本该明码标价,却成了一笔糊涂账?近日,拉萨市民唐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住在堆龙德庆区某出租房,遭遇房东收取高价水电费——电费1.5元/度、水费3元/立方米。据了解,西藏居民用电基础价为0.49元/千瓦时,水费为1.54元/立方米。唐先生多方投诉,却陷入维权难的困局。记者对此展开深入调查。

租户投诉

遭遇“高价”水电费

唐先生介绍,他于2023年12月24日租下该房屋,当时房东只告知他房租为每月500元,另收取每月20元清洁费,并未通过任何形式告知水电费的收费标准。直到2024年12月中下旬的一个晚上,房东以配合派出所检查为由,让唐先生签订一份协议。“当时他只让我签字、按手印并写日期,并没有仔细看内容。后来发现合同第四条严重违反电力法、物价法以及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唐先生说。

从唐先生提供的协议照片来看,其中关于水电费的条款确实与正常收费标准存在差异。在西藏,根据相关规定,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全区统一执行0.49元/千瓦时,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分季节阶梯电价。丰水期(每年5—10月),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在100千瓦时(含本数)以内的,按0.49元/千瓦时收费;101—200千瓦时的电量,价格下降15%,即0.4165元/千瓦时;201千瓦时(含本数)以上的电量,价格下降30%,即0.343元/千瓦时。枯水期(每年1-4月和11—12月),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在300千瓦时(包含本数)以内的,执行0.49元/千瓦时;301—400千瓦时的电量,价格上浮10%,即0.539元/千瓦时;401千瓦时(包含本数)以上的电量,价格上浮20%,即0.588元/千瓦时。而自来水收费标准中,居民用水价格为1.54元/立方米。但房东却坚持按水费3元/立方米、电费1.5元/度的标准收费。

发现问题后,唐先生向房东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然而房东依旧坚持自己的收费标准。无奈之下,唐先生拨打了12345热线反映情况。期间,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前往了解情况,但回复称房东签订了协议,应按协议执行。唐先生对此并不认同,他表示:“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签订的合同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相关条款是无效的。”

之后,唐先生又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让其向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而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又让其找拉萨市消费者协会。同时,唐先生也联系了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95598,而供电公司表示没有执法权,无法解决这件事情。期间,拉萨市物价局电话也一直打不通。拉萨市消费者协会回复称,如果是个人出租房屋乱收费,他们无法处理;如果是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他们才能处理。“我是4月25日给12315的客服打电话投诉的,客服说15个工作日之内会回复我,但我没接到回复电话。”唐先生无奈地说。

房东回应

调解后达成付费协议

针对此事,房东刘先生也作出了回应。刘先生表示,自2023年12月24日唐先生租下了两间房,截至2025年5月2日,唐先生的两间房共计用电1697度,其中一间房用电1664度,另一间房用电33度。“租房前我就明确告知他,电费1.5元/度,水费3元/立方米,清洁费每月20元,租房合同上也都写得清清楚楚。这一年多来,我多次找他结算电费,他都拒绝支付。”刘先生说。

刘先生还透露,该房屋已经营约8年,地皮归属堆龙德庆区南嘎社区。对于1.5元/度的电费收费标准,刘先生解释称,社区此前购买了变压器,虽然具体费用不详,但他每年需缴纳12500元维护费;若遇设备损坏,社区、自家及另一出租房需共同分摊维修费用,上个月变压器维修就花费3万多元,三家均摊了1万多元。“拉萨出租房的电费收费情况基本都是1.5元/度,并非我一家如此。而且出租房人员流动性大,供电公司无法实现一户一表,只能统一收费。水费的话是因为我也要给社区缴纳2元/立方米,期间还有一些损耗,我也没办法,只能从租户这边来平摊收取。”此外,刘先生回应合同签订日期问题时称,因唐先生一直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未办理暂住证,导致合同拖延至2024年5月24日才签订。

经南嘎社区工作人员调解,唐先生最终同意按0.7元/度的价格支付电费,并于5月2日结清1188元电费。

目前,唐先生已退房。刘先生表示,只要唐先生出具收到退押金的收据,即便没有押金凭证,也会全额退还,不会克扣任何费用。

(下转02版)为此,记者持续走访了城关区、柳梧新区、经开区等10余个出租房集中区域,发现水电费溢价现象几乎覆盖所有类型房源。在城关区夺底路的城中村,自建房密集排列,几乎每家每户都挂着“房屋出租”的招牌。房东张女士正给新租户登记信息,她直言:“电费1.3元/度,水费2.8元/吨,签合同前我都会说清楚。”问及定价依据,她指着院中的老旧变压器:“这个设备是十几年前几户人家凑钱装的,现在维护费、损耗费都得平摊。”租户刘先生拎着刚买的菜走进院子,无奈地说:“我在这儿住了5年,水电费从没便宜过,换房子又要重新找,只能将就。”

在柳梧新区的某商业公寓楼,物业经理赵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厚厚的水电费台账。“我们小区是商业用电,直接对接供电公司的价格就是0.8元/度,但二次加压供水、公共区域照明都需要成本,所以向租户收1.2元/度。”他坦言,即便按此标准收费,物业每月仍需补贴部分损耗。

某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陈经理透露,“高价水电”在租房市场并不少见。“尤其是靠近商圈、学校的热门地段,房东掌握议价权,即便租户知道价格高,为了方便也只能接受。”他还提到,部分二房东通过“低租金+高水电”的策略吸引租客,后期再以各种理由涨水电价,“租客嫌麻烦,很少有人较真维权。”

此外,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租户对水电收费标准存在认知盲区。在纳金路的一处出租屋内,租户小吴翻出缴费记录:“我每月电费都在200元左右,但从没核对过单价。”当被告知拉萨居民用电的阶梯电价后,他惊讶地说:“原来差这么多,我从来没注意过合同里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