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班戈电(记者 娄梦琳)在司法实践中,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的一大难题。当面对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而手中仅有牛羊等活物时,那曲市班戈县人民法院灵活适用执行措施,成功化解两起以牛羊抵债的执行案件,以实际行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扎某和被执行人旺某婚姻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旺某一直找各种借口不支付小孩抚养费。接到扎某财产线索核查申请后,执行法官前往执行现场,经调查被执行人家中除了牲畜无任何经济来源,无力以现金支付小孩抚养费。执行法官随即向双方提出以羊抵债的方式解决,双方表示同意。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始终确保抵债过程的合法合规,也对抵债绵羊的数量、健康状况等进行仔细查验。双方协商以每只羊 1000 元的均价进行抵债,最终约定交付 8 只羊了结此案,使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在另一案件中,斯某与多某不当得利返还一案,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位于班戈县青龙东嘎法庭辖区,在驻庭干警的协助下,执行法官一行前往被告多某所在地进行执行。找到多某后,办案人员通过做思想工作进行执前督促,但多某以无能力偿还债务为由,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办案人员耐心教育,最终多某主动提出其名下有牲畜。鉴于前述案件经验,办案人员立即转换思路,经过长时间的交涉,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以牛抵债协议,并现场进行交付,使该案圆满解决。
班戈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以羊抵债的执行案例和以牛抵债的执前督促案例,体现了法院在被执行人无现金或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创新工作方式,延伸工作触角,结合当地民情、社情,积极促成双方达成牛羊抵债,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债务人的经济负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