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讯(记者 李梅英)日前,记者从区住建厅了解到,自治区住建厅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迅速行动,在西藏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下发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利率调试,现已将按照最新利率调试完毕,即日起广大缴存人可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调整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将调整为1.36%,5年以上的利率将调整为1.68%;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将不低于1.686%,5年以上的利率将不低于2.038%。对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更大了。
据介绍,贷款利率下调,最直接受益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人。以一笔金额100万元、期限30年的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例,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供将由 3661.29元降至 3538.23元,减少约123.06元,总利息支出将减少4.43万元。
此次贷款利率调整范围既包括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包括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2024年5月18日(含)后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区住建厅将指导各地市住建部门按照规定,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确保干部职工能够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