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杰学 通讯员 德吉
近日,吉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快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审查移送到案款执行到位仅用5天,申请执行人足额领到执行款项106万余元,及时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为承接某工程项目,向被告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300万元。该保证金缴纳后,原告发现被告既不是该项目的总承包方也不是合法分包方,自始至终与该项目无关,其无权向原告收取任何费用。后多次向被告要求退还该保证金,但被告分两次只退回200万元,剩余100万经多次催促拒不退还。
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吉隆县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回原告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及利息64747元,共计1064747元。
该案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告未按确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5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5月7日经网络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余额远远不足以执行本案执行案款后,执行程序进入僵局,但执行法官本着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宗旨,及时与案件当事人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及执行风险。
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即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截至5月10日,本案执行案款100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得以快速执结。
据介绍,近年来,吉隆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生动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实实在在的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