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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香香 “常怀为民之心 常行为民之事” ——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塔尔钦中心人民法庭 2024年05月03日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主体。

塔尔钦中心人民法庭设立在社会的最基层,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一直以来,该庭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基础司法堡垒作用,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平安建设为己任,大力推进审判、维稳、游客疏散和救助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曾多次受到当地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表彰。2014年和2020年,塔尔钦中心人民法庭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 “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塔尔钦中心人民法庭位于世界著名旅游胜地冈仁波齐脚下和玛旁雍错湖畔,这里平均海拔4700米,下辖2个乡镇、4个行政村,辖区面积85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500人。法庭现有干警4名,设有审判法庭、调解区、诉讼服务中心(矛调中心)、家暴避难室、干警宿舍等。

虽然辖区人口基数小,但这里是藏传佛教、苯教、印度教、耆那教公认的宗教圣地,加之独特的高原山形湖泊地貌,一直是世界各地朝圣者和游客的神往之地。每年旅游高峰季节,来自各地的游客聚集在“冈仁波齐”和“玛旁雍错”这一狭小地带,人员密集,往往会发生一些摩擦和纠纷。加上巴嘎乡与霍尔乡辖区面积广,牧民群众居住分散,发生纠纷时需到100公里以外的县城诉讼,群众诉累问题严重。

2013年,根据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趋于现代化”的要求,塔尔钦中心人民法庭建成,也是阿里地区普兰县人民法院唯一的派出法庭。

塔尔钦中心人民法庭自成立以来,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基础司法堡垒作用,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平安建设为己任,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大力推进审判、维稳、游客疏散和救助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做群众最关切的事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是法院系统的“神经末梢”,处在基层解纷第一线。

今年,塔尔钦中心人民法庭在霍尔乡玛旁雍错矛盾纠纷点进行法治宣传时,群众旦某来到矛盾纠纷点请求解决其与霍尔乡牦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之间的劳务纠纷。

旦某与合作社曾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约定,旦某负责154头牦牛的日常放牧、看管,如有牦牛丢失或死伤,损失由他负全责,并约定了劳务报酬。同时,转场时旦某必须听从合作社的安排。今年1月,因旦某看管不当,一头牦牛被野狼吃掉;在转场过程中未按合作社安排的路线转场,导致一头牦牛被冻死。之后,合作社决定解除与旦某的劳务合同关系,并要求旦某对两头牦牛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合作社以此为由不愿支付旦某的劳动报酬,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经该庭调查核实后,联合霍尔乡综治办、帮仁村村委、贡珠村村委一起成立多元解纷小组进行了就地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双方释明法律关系,讲解合同中双方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多元解纷小组的教育引导下,各自做出了最大的让步,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霍尔乡某合作社向旦某支付劳务工资3000元。

该案是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利用诉源治理模式开展工作的其中一个缩影,每一起涉及到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该庭都充分利用车载科技流动法庭、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深入牧区提供上门司法服务。用快速高效的审判方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诉累、诉难问题。

2024年以来,该庭共计办理案件40件,在辖区两乡排查矛盾纠纷50余次,成功化解各类纠纷20件,利用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办案及法治宣传50余次,2024年截至目前车载流动法庭共计行使5000余公里,通过“1+4+2”诉源治理工作模式和“法巡边城矛盾纠纷化解团队”在法庭下辖的两乡范围内处理、各类纠纷50件,法治宣传15次。

●“假日法庭”无假日

5月之后,西藏迎来风和日丽的季节,“冈仁波齐”和“玛旁雍错”也等来了更多朝圣的人。人们熙熙攘攘,摩擦和纠纷也随之增多。

为了能最近、最快、高效地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为游客提供全方位、无缝隙法律服务。塔尔钦中心人民法庭成立了“假日法庭”。每到节假日和旅游旺季,他们就在神山和圣湖边,设立矛盾纠纷化解点,采取当场立案、就地调解的形式,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游客营造一个舒心畅快的旅游环境。

在办案过程中,该庭探索和总结出了“抓住要害、利益平衡、辨法析理、案件诱导、温情感化”等一系列调解方法,既缩短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又减轻了群众诉累,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继续发扬“四就地”审判方式,即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查、就地执行的办法,利用“车载流动法庭”优势,开展“巡回办案”活动,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为普兰县旅游事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假日法庭”没有假日,他们随时都在群众身边。游客次某了解到“假日法庭”的存在,他说:“这真的是一项便民、利民的举措,能充分尊重各民族和各地游客不同的风俗习惯,不但做到为群众化解了矛盾纠纷,也做到了尊重各地民俗,让各地群众心情舒畅。”

今年截至目前,“假日法庭”已接待各国游客来访25余人次,当场调处矛盾纠纷11起,为普兰县旅游事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为群众办实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塔尔钦中心人民法庭庭长米次表示,将以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为契机,再接再厉,着力创新为民司法工作思路,深化打造为民司法产品,不断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