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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5日

监督就是最大的支持

洪骏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很多人一听就摇头。老百姓觉得告不赢,行政机关觉得丢面子,法院觉得难处理。近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行政审判不是给谁难堪,而是通过公正监督,让政府更值得信任。

长期以来,许多人存在着一种误解,认为监督行政机关就是跟政府过不去,支持政府就是少判它输。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恰恰忽略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逻辑。行政审判的首要职责,是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如果法院碍于情面对违法行政行为“放一马”,短期看似乎是维护了某级政府的脸面,长期看却会削弱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反过来,法院依法判决实施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败诉,表面上是“不给面子”,实质是在帮政府纠错,倒逼执法规范化,防止小错酿成大患。因此,严格公正地监督,才是对政府最大的支持。

从老百姓角度看,行政审判是他们对抗不公正待遇的重要出口。征地拆迁补偿不公、行政处罚程序违法、政府信息公开被推诿,这些事落到任何人头上,都难免心生怨气。如果法院不能依法依规审查行政行为,公民的诉求就失去了理性解决的渠道,怨气难平,就可能催生极端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审判不仅是民生问题、法律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会议还提到一个细节,要推动行政裁判标准向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传导。这句话背后的信息量很大,它意味着行政审判不仅要个案纠错,还要通过裁判明确规则,让行政机关知道红线在哪里、正确的程序该怎么走。一个典型的行政判决,可以成为成千上万执法人员的“活教材”,避免同类错误反复发生。这就是“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实践路径。

当然,行政审判不能止于判案。会议要求法院分析案件反映的普遍性问题,促推有关方面依法规范履职。比如,某地大量出现同类行政处罚行为被诉,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执法标准混乱,就可以通过司法建议、联席会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统一尺度。这种“由个案到类案”的工作方法,可以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

老百姓需要什么样的行政审判?其实很简单,敢判、判得公平、判了有用。敢判,就是不畏压力,依法审理;判得公平,就是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判了有用,就是裁判结果能真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保护百姓权益,而不是一纸空文。这三点,恰恰是此次会议强调的严格公正司法的应有之义。

行政审判的价值,在于当普通公民与公权力发生冲突时,有一个让人信服的裁判。这个裁判越公正,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就越近,法治政府的根基就越牢固。

(作者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