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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益路无碍”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本报昌都电(通讯员 杜勇)近期,昌都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急难愁盼,扎实开展“益路无碍”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紧盯城市道路交通无障碍短板,以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中心城区重点路口过街语音提示缺失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有无障碍需求的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保障视障群体平等出行权益。

在“益路无碍”专项监督行动中,昌都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坚持实地勘查走访,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校园、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人员流量集中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经调查核实,昌都市初级中学、津昌体育中心、第一高级中学、民安医院、西藏银行、市政务服务中心、解放广场等7处关键交叉路口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均未设置过街声呐语音提示装置,且上述点位属于视障人士、老年人日常通行高频区域。

据了解,全市现有视力残疾人4000余名,仅卡若区就达800余名。路口缺少声呐提示设施,导致视障群众无法精准识别信号灯状态,过街安全风险隐患较高,既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定要求,也侵害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采取“实地勘查+数据核查+走访问需+证据固定”的立体化办案模式,全程通过现场拍照录像、点位坐标定位、资料梳理汇总等方式固定第一手证据,推动监督办案精准落地。

针对发现的公益受损问题,昌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主管行政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明确要求,依法规范完成7处点位交通信号灯声呐提示装置配置,落实日常管护机制,保障设备正常发声运行;同时推动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深化同残联、住建等部门协同配合,将声呐提示装置纳入中心城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场所周边新建、改造人行横道信号灯标配清单,落实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工作要求,凝聚起无障碍环境建设治理合力。

城市无障碍设施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权利的重要载体,是衡量城市治理温度的重要标尺。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主动整改落实,逐项推进设备加装、调试运维工作,健全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个案监督向源头治理延伸。整改完成后,市检察院邀请残障群众代表、市残联、卡若区残联共同参与核验评估,站在特殊群体使用视角检验设施实际运行成效,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切实消除特殊群体道路出行安全隐患,实现“办理一案、整改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治理效果。

本次专项监督办案,跳出就案办案思维,既推动解决一批现实存在的出行障碍,更加注重推动制度层面补齐城市无障碍建设短板,把保障特殊群体权益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下一步,昌都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益路无碍”专项监督,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站稳人民立场,持续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民生重点领域,用好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监督方式,紧盯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利益,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不断提升市域民生保障水平,让特殊群体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