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
四年一届的世界杯赛事如期启幕,全民观赛氛围持续升温。各类依托赛事开展的网络赌球活动借机滋生蔓延,部分公众受“小赌怡情”错误认知误导,跟风参与非法赌球活动。殊不知体育赛事并非赌博牟利的工具,各类网络赌球行为已然触碰法律红线,涉嫌构成违法乃至刑事犯罪,需全社会高度警惕、坚决抵制。
从司法实践规律来看,世界杯等大型体育赛事周期内,开设赌场罪、赌博类刑事案件呈高发态势,历年司法判例充分印证,赛事热潮背后暗藏的网络赌球乱象,是扰乱社会秩序、滋生违法犯罪的突出隐患。当前网络赌球依托互联网技术不断迭代升级,隐蔽性、扩散性、迷惑性显著增强,不法分子借助电脑、移动终端、线上支付渠道即可搭建非法赌博链路。参与者因盲目跟风、心存侥幸参与投注,单次涉案金额可达数万乃至数百万元,不少家庭因巨额赌资损失陷入经济危机、情感破裂等困境,滋生一系列社会问题。
从法律定性层面而言,以体育赛事结果作为财物输赢判定依据的投注行为,完全符合赌博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即便依托网络渠道实施,具备线上匿名操作、远程交易等隐蔽特征,但其以营利为核心目的、聚众投注、以赌博为业的本质属性并未改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行为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传输赌博数据、组织开展赌博活动的,应当依法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属于刑法严厉规制的刑事犯罪范畴。
值得警惕的是,非法体育赌博活动正呈现全面渗透、跨界扩张的趋势。赌博团伙最初以足球赛事为主要赌博载体,逐步将犯罪触角延伸至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各类国内体育赛事,非法赌博业态已全面渗透体育领域,不仅扰乱正常的体育赛事秩序、破坏体育职业化发展环境,更持续放大社会治理风险。不法分子依托境外赌博平台发展境内下线、招揽参赌人员,赌博资金由境外人员操控流转,资金安全、交易合规性完全无法保障,所有参赌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最终必然面临财产损失,所谓“投注获利”均为不法分子诱导参赌的骗局,难逃“逢赌必输”的既定结局。
整治网络赌球乱象、肃清赛事期间违法风气,需要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公安机关需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深化网络赌博专项整治行动,精准研判赛事期间涉赌线索,从严查处网络赌球团伙及非法赌博平台;同时,网络服务运营商、通信服务商、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经营主体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审核、风险筛查、异常交易监测机制,全方位排查封堵涉赌信息传播、非法交易流转渠道,构建线上联防联控治理体系。
赌博行为具有极强成瘾性和危害性,根治网络赌球问题,除外部从严监管整治外,更需要公众筑牢思想防线、摒弃侥幸心理。广大群众应当认清网络赌球的违法本质与巨大危害,摒弃“跟风娱乐”“侥幸获利”的错误心态,主动抵制各类非法赌球活动,自觉远离体育赌博陷阱,及时戒除赌博心魔。
(来源:浙江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