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文慧
“感谢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武断定论,而是亲自赶赴现场查看,体谅我们普通群众的生活难处,最终为我们两家化解矛盾,找到了双方都满意、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被告拉某对西绕措姆说道。
这样的感谢,西绕措姆听过很多次。作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一名法官,她已经在基层民事审判一线工作了18年。2008年9月进入法院,从书记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经验丰富的一线法官。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至今,她个人累计调撤诉案件800余件,调解结案率达60%以上。
西绕措姆经手的案件,大多是老百姓日常高频遇到的劳务、租赁、房屋买卖、民间借贷、承揽纠纷等。标的不大、但矛盾尖锐,当事人对立情绪强。
“基层民事纠纷掺杂着大量人情、关系和家庭经济困难等现实因素,单纯机械作出判决,极易出现案结事未了的问题,后续容易引发执行困难、群众信访以及各类次生矛盾,而调解方式能够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融通法理与人情,有效修复邻里、人际社会关系,从根源上化解纠纷。”西绕措姆说。
采光权、相邻权纠纷,就是调解价值最直观的体现。
西绕措姆曾经处理过一起典型的邻里采光权纠纷。原、被告系上下楼、左右邻里,被告装修、搭建附属设施后,原告认为自家房屋采光、通风受到严重遮挡,日常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全部拆除。原告觉得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坚决要求恢复原状;被告则认为自家装修合规,并非恶意侵权,而拆除成本过高、损失太大,坚决不同意整改。两家彻底僵住了。
西绕措姆没有简单判决拆除或驳回,而是亲自到现场查看。她兼顾双方居住权益,通过情理疏导、邻里友善价值观引导,最终促成双方折中处理:被告对搭建部分适度整改、减少遮挡,原告自愿放弃全部拆除诉求,双方互不追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这一刻统一了。
民间借贷纠纷是她接触最多的高频案件类型。有一件案子,让她感触很深。
被告因家庭遭遇突发变故、生活出现困难,向原告借款3万元应急。双方口头约定超出法定上限的高额利息。被告经济条件好转后始终按约定的高额利息还款,但因利息过高、复利叠加,多年只还利息、本金未减。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原约定偿还剩余全部本息。
西绕措姆逐笔核对还款记录,严格按法定司法保护利率上限精准核算,发现被告早已清偿合法本息,且多付了数千元。她向原告细致释明:借贷高息不受法律保护,超付部分属于不当得利,应依法返还;同时肯定了被告的诚信履约行为。(下转2版)(上接1版)经充分释法说理和耐心调解,原告认识到诉求不合法,主动撤诉并自愿将多收的数千元全额退还被告。整件纠纷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完全消除。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西绕措姆说,《民法典》的人情味在于:规制过高违约金与利息,保护弱势方;允许合法前提下善意分期、减免负担;以友善、和睦、诚信为导向化解矛盾,不只判输赢,更解心结。
当然,基层调解也有难点。当事人不懂法,对合同条款、利息、违约金规则存在巨大认知偏差,普遍认为“白纸黑字写下来的就必须全部算数”;法定规则刚性,与基层群众收入不稳定、家庭困难的现实情况存在脱节;邻里、熟人纠纷情绪对立重、积怨久,当事人多执着于争辩是非对错,却忽视了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西绕措姆的做法是:先普法、再调解,专门针对群众高频误区,讲清“高利息不受保护、高违约金可调低、法律允许困难分期”等核心常识;法理刚性与情理柔性结合,守住法律底线,同时充分体谅被告家庭困难的现实;重在修复关系,对邻里采光、相邻纠纷,以和睦友善为先,平衡双方利益,避免一判结怨。
《民法典》实施以来,经手800余件调撤案件的西绕措姆,感受到最大的变化是:从追求“判得对”,转变为追求“解得了、过得下去、关系和”。她说,基层司法不是为了单纯裁判对错,而是为了帮老百姓化解生活矛盾,守住公平、安稳生活。
她最想对老百姓说一句大白话:“《民法典》保护老实人、体谅困难人、禁止霸王条款和漫天要价,有纠纷不用吵、不用闹,依法讲理、情理兼顾,总能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做好调解工作,西绕措姆的体会是,最重要的是耐心和共情力。她说:“我们也有家人。如果我们自己或者家人遇到这样的问题,会怎么做呢?”
对于未来,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高频纠纷的常态化普法力度,从源头减少群众不懂法、乱签合同、乱约高息;完善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推动社区、住建、基层组织提前介入;加强基层法官柔性调解与民事精细化核算业务培训,更好适配基层复杂民生案件。
18年,800余件调撤案件,西绕措姆用行动验证着一个朴素道理: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在那些看似琐碎的邻里纠纷、借贷矛盾中,她把《民法典》的“人情味”,一点一滴送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