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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3日

以法治之力织密社会治理“安全网”

图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司法局古荣镇公共法律服务站。

图为古荣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图为夺底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我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记

本报记者 娄梦琳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是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一线平台和窗口。近年来,我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法治之力织密社会治理“安全网”。2023年以来,全区共创建“枫桥式司法所”32个,记者实地探访2家获评的基层司法所,近距离感受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行政基层实践中的生动落地。

矛盾纠纷化解率高 “卓玛调解室”化解纠纷有温度

近日,记者来到拉萨市城关区司法局夺底司法所,“卓玛调解室”的门牌格外醒目,室内陈设简洁温馨,墙上悬挂着“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标语,厚厚的调解卷宗码得整整齐齐。夺底司法所所长巴桑卓玛告诉记者:“以前群众有了矛盾,不知道该找谁调解,现在有了‘卓玛调解室’,大家遇到事儿都愿意主动来找我们帮忙,我们也很愿意听他们倾诉,帮他们解开‘心结’。”

记者了解到,夺底司法所于2023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诉源治理工作站、民事支持起诉岗、卓玛调解室、卓玛普法站,构建起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让优质的法律服务直达群众身边。巴桑卓玛介绍,“卓玛调解室”是夺底司法所重点打造的人民调解品牌,目前共有76名调解员。“自成立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情理法’相结合的工作理念,注重倾听群众诉求,用接地气的语言讲清法律边界,巧妙化解邻里摩擦、家庭纠葛、劳资纠纷等‘心头事’。”巴桑卓玛说。

为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夺底司法所在夺底街道综治中心统筹下,坚持党建引领,横向联通各职能部门,高效整合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信访、12345等多方力量,纵向贯通村居、网格调解力量,探索形成“3+4+N”多元调解运行模式,高效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织就了一张覆盖全域的矛盾调处网络,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街道”。

2025年以来,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其中依托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驻街道民事支持起诉岗,为50余名农民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调解涉及金额15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我们每天面对的都是群众最直接的诉求,‘卓玛调解室’就是要让大家感受到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带着温度的解决方案。”巴桑卓玛说。

此次获评“枫桥式司法所”,巴桑卓玛表示,这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未来,夺底司法所将继续巩固提升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成效,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满足群众多元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需求,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设公共法律服务点 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沿着109国道一路向西,记者来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司法局古荣镇司法所,所内一派忙碌景象,群众分流引导台、矛盾纠纷调解室、普法宣传角等区域划分明晰,几名工作人员正忙碌着整理调解台账。古荣镇司法所所长洛桑次仁介绍,古荣镇下辖6个行政村、1个寺管会。2025年,古荣镇司法所结合辖区地广人稀、群众居住分散的实际,在加入村党群服务中心、沟域党群服务中心等3地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将法律服务延伸至最基层,切实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以前,有村民遇到矛盾纠纷或者需要法律咨询,必须要来到镇上的司法所才能得到帮助,一来一回就得耽误不少时间。现在我们在村民家门口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安排律师等法律明白人定期坐班,为群众解决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实际问题,让大家享受到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洛桑次仁说。

为规范辖区矛盾纠纷分级分类调处工作,筑牢基层治理安全防线,古荣镇司法所创新性推行“矛盾纠纷调处四色管理法”,根据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分为红、橙、黄、绿四个等级,并对应不同的处置流程与响应机制,全力提升矛盾风险预判和处置效率。“我们根据‘四色管理法’,在台账中详细记录每起纠纷的等级、发生区域及处理进展,实现动态跟踪与精准施策。”洛桑次仁告诉记者,“我们还坚持党建引领,发动党员调解员带头参与调解,每月召开纠纷研判会,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群众诉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古荣镇司法所组建“红翼普法先锋队”,通过整合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多方力量,形成优势互补、覆盖全域的服务团队,深入各村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普及法律知识,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基层的每个角落。

“我们将以此次获评‘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耕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为堆龙德庆区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法治力量。”洛桑次仁说。

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全域开花

夺底司法所与古荣镇司法所的实践,是我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我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全域开花。

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2020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立足解决我区司法所基础建设薄弱、人员力量不足、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在全区开展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造“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2023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采取第一年培育创建、第二年评定命名的方式,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在全区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全区共创建“枫桥式司法所”32个,司法所为民服务实现全覆盖,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务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6%,有效激活社会矛盾化解“神经末梢”,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自治区司法厅把2025年作为提质增效年,以组织机构正规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管理效能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所务管理规范化、职能发挥实效化的司法所“七化”建设为目标,深入开展第二批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狠抓司法所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创建评定25个“枫桥式司法所”,有效巩固和提升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成果,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推动更好发挥司法所在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巴桑多吉表示,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示范活动,激发全区各地(市)、县(区、市)推动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的工作热情,有效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所服务保障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水平,让“枫桥经验”在雪域高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记者手记

采访中,记者翻开司法所调解室厚厚的台账,一页页翔实的记录,蕴含着无数化解矛盾的温情故事。记者深刻感受到,法治在西藏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的具体实践,无论是“卓玛调解室”的温情调解,还是古荣镇司法所的“四色管理法”,都是基层司法所服务的升级,更是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幸福的生动实践。如今,一座座“枫桥式司法所”茁壮成长,如同散布在高原上的法治灯塔,用专业与温情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让法治阳光照亮雪域每一个角落,为西藏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持久动力。

本版图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