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江孜电(记者 娄梦琳)近日,江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破获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令人意外的是,驾驶人薛某铤而走险选择逃逸的背后竟是因为无证驾驶。
11月10日2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渝BDW***的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非但没有停车查看、承担责任,反而加速驶离现场,企图在夜幕的掩护下逃避追究。接到报警后,江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开展细致的勘察取证工作。通过对线索的梳理,民警迅速锁定了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并循线追踪,成功确认了驾驶人薛某的身份信息及藏匿地点。
当办案民警找到薛某并出示相关证据时,其心理防线瞬间崩溃,对自己无证驾驶及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核查,薛某的行为已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两项规定: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依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薛某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作出罚款3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