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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6日

塑造“儿童本位”的社会共识

曹薇薇

在这起二孩家庭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法院的裁判逻辑充分彰显了司法在离婚案件中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体现出法官审判的专业素养与人文关怀,通过精准的裁判思路和鲜明的价值导向,实现了司法智慧、公平正义与社会价值引领的深度融合。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作为核心原则,改变了“子女一人一个”的思维方式。法官认识到,抚养能力的衡量不仅在于物质供给,也在于持续的陪伴质量与情感支持力度。为此,法院依法委托专业社工开展社会调查,通过第三方视角全面呈现子女的日常生活状态、教育环境及情感依赖倾向,为裁判提供了扎实的事实支撑,确保每一项认定都建立在对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和真实需求的精准把握之上。同时,法院通过调解疏导、社会调查等多元方式,生动诠释了柔性司法的理念。这一裁判导向不仅塑造了“儿童本位”的社会共识,更将子女利益置于首位,否定了单纯以父母权利为核心的争议解决思路,着力消除离婚案件中因抚养权争夺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兼顾法律刚性与人文温度的审理模式,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清晰指引,也为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注入了司法正能量。

最终,法院基于实际照料现状、亲子情感联结、子女教育成长等关键因素,判决两名子女均随母亲生活。这一裁判结果并非简单的权利分配,而是通过优先保障子女成长环境的稳定性,实现了未成年人权利与家庭利益的动态平衡,彰显了司法追求实质正义的价值取向。

(作者系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摘自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