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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6日

整合社会力量寻找家事案件真相

采访组

在一起涉及二孩家庭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案件中,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创新适用涉未成年人审判特有的庭前社会调查机制,依法委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调查,调查结果提供了扎实的事实支撑,使法官改变子女“一家一个”的思维方式,判决两个孩子均归属母亲抚养。

这是普陀区法院整合社会力量寻找家事案件真相,办理好家事案件的一个生动实践。

“家事案件的审判中,法官始终面临一个现实困境。”普陀区法院副院长洪珏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家事案件牵扯的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还有案件中缠绕的亲情伦理、家庭关系与复杂情感等,当事人提交的书面证据、言辞陈述常常带有主观倾向,或刻意隐瞒矛盾根源,或放大自身诉求,仅靠法庭上的举证质证,很难找出案件的完整真相。

“每一个案件背后的情况都不一样。”洪珏感叹道。

他以抚养权案件举例说,许多关键事实藏在日常相处的细节里——父母对子女是默默地付出还是疏于照料,争夺抚养权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真心为孩子着想?法官若仅停留在法庭审理的框架内,则难以触摸到纠纷背后真实的家庭关系状态和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因此,要真正查清事实、辨明情理,就需要走进当事人生活的家庭场景,在实地走访中观察、倾听、感受,从那些未被言说的细节里捕捉案件的本质。

基于此,普陀区法院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己任,立足案件审判,整合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并深化多项创新工作机制,助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创设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在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引入中立的第三方,代表儿童表达其关于身份、财产权益的诉求,制约父母的不当行为,充分保障儿童利益的有效实现。该项制度突破以往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无法直接表达诉求的困境,由法院与妇儿工委办、团委等建立长期合作机制,聘任妇儿工委办干部、社工担任儿童权益代表人。

如在一起申请确认监护人诉讼案件中,7岁的王晓某在父母离异后随父亲一起生活,其后,母亲去世,父亲因涉犯罪被羁押逮捕,王晓某随祖父母一起生活。之后,其祖父母向普陀区法院提起申请确认监护人诉讼。法院针对王晓某的特殊情况,依法指定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工作为儿童权益代表人,就本案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并出具社会调查报告。综合案件情况,法院最终判决撤销王晓某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其祖父母为监护人。

——创设并深化探望监督人制度。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组建社会组织与家庭亲朋相结合的探望监督人队伍,构建“法院+社区”的探望辅助模式,引导当事人自行划定探望期限、固定探望模式、稳定探望方案,协助离异家庭顺利探望未成年人。

如在一起探望权纠纷中,张某和吴某协议离婚后,时年3岁的女儿随母亲吴某一起生活,双方约定“男方可在每月双周的周日9时至21时对女儿进行探望”。2024年以来,张某每次要求探望,吴某都会阻挠,于是张某向普陀区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由于双方存在分歧,法院委托社工以探望监督人的身份参与调解,后经法院沟通疏导,双方就探望方式重新进行了约定。

——创设家庭教育分级指导机制。在抚养权纠纷中,部分监护人存在监护失职、教育不当的情况,致亲子关系破裂,为此,普陀区法院创设家庭教育分级指导机制,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需要实施强制性家庭教育的案件,引入专业社工力量,规范化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这些特色机制的创设,本质上是对家事案件特殊性的回应,也是让司法裁判更贴近生活、更具人文温度的必要之举。”洪珏说。 (记者 陈磊 余东明 周斌 张海燕 见习记者 王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