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讯(记者 李梅英)12日,我区98名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在拉萨举行。此次聘任仪式,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标志着自治区营商环境建设迈入了一个新阶段。
前期,通过各市(地)和各部门推荐、企业和商协会自荐等形式推选了特邀监督员,经严格资格审查,最终确定聘任98名同志为特邀监督员。
今年1月1日起,《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西藏优化营商环境从“政策优惠”向“制度保障”深层转型。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谋划统筹推动,以更高标准、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动能,初步实现营商环境的显著提升,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开放包容,建设环境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融资难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李爱民说:“客观来讲,我区营商环境与发达省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行政审批效率、政策落实力度、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存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为发挥好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作用,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暂行)》,要求监督员重点围绕政策落实、行政审批、执法监管、服务效能等方面积极行动,鼓励监督员要加强监督批评,发现和宣传好的经验做法,直面问题,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律师旦增卓嘎说:“我非常荣幸能够受聘为自治区营商环境监督员,作为律师行业的监督员代表,我们的优势在于熟悉法律规则、了解企业痛点。我将发挥律师在政府与企业间的纽带作用,一方面向企业解读政策、化解疑虑,另一方面向政府传递企业对法治环境的具体需求,推动‘政企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