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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描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完善基金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压减倒卖、串换药品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空间,拉萨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9月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内迅速开展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
图为市民正在选购药品。
本报记者 赵越 余书冉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