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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7日

让群众更愿意选择行政复议

记者手记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什么叫发挥“主渠道作用”?一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2024年,全国新收的行政复议申请接近75万件,超九成的案件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没有再进入行政诉讼或者信访程序。作为行政系统内部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其具有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

那么如何让群众更多选择行政复议解决问题呢?在一线的采访中发现,只有群众觉得行政复议好用、管用,能够真正及时、有效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群众才会更想用、爱用。归根结底,这得靠不断提高办案的质效。群众对“程序空转”十分反感,这就需要做深做实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就案办案”效果有限,以源头治理减少行政争议势在必行……随着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的成效逐步显现,接下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上下大功夫。

对企业来说,行政复议同样也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以来,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在全国开展,依法办理了7.9万件涉企案件,及时纠正了一批乱罚款、乱查封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和不当行为。当前,各地正在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更要用好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从聚焦“小过重罚”、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到加强对政务失信的监督,行政复议应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让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更加彰显。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