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丛岭 董晓
日前,由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以合伙种菜为名的诈骗案,经沽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郭某作出有罪判决。该案中,被害人董某被所谓“稳赚不赔”的农业项目骗走11.4万元积蓄,经检察机关介入,赃款已全部追回。
2024年2月,郭某联系朋友董某声称有一个合伙包地种菜“稳赚不赔”的好项目,在郭某的巧言劝说下,董某心动了。随后,董某通过微信将11.4万元转给了郭某,满心期待着开启自己的“致富之路”。然而,郭某收到该笔资金后,并没有按照约定去承包耕地,而是将该笔钱款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和日常开销。在此期间,董某对种植情况十分关心,多次询问郭某生产进度,郭某为掩盖自己的诈骗行为,一次次地编造谎言,不断欺骗董某。
2024年8月,董某决定实地去看看自己投资的菜地。然而当他到达约定地点时,眼前根本没有所谓的菜地,只有一片空荡荡的土地。此时,董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赶忙向郭某索要投资款。而郭某见事情败露,直接将董某的微信拉黑,断绝了一切联系。
无奈之下,董某选择了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锁定了郭某的行踪,并将其抓获。经沽源检察院有效引导侦查取证,赃款被全部追回。2025年1月,沽源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郭某提起公诉。近日,沽源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检察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面对各种投资邀约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在投资前,务必对项目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对方身份和项目真实性,多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如果发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一定要及时报警,注意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企图通过诈骗手段获取他人钱财的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来源:河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