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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昌都市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昌都电(记者 赵文慧)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昌都市检察机关立足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并流特殊区域定位,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推动辖区大江大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助力“亚洲水塔”保护。

2019年6月,昌都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印发了《昌都市检察机关开展“金沙江流域(西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围绕金沙江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从建立机制、检察办案、普法宣传、联合巡河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2022年以来,西藏金沙江沿线江达、贡觉、芒康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金沙江(含各级支流)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44件、立案42件、制发检察建议32件、磋商10件,共督促清理河道380余公里,清理各种垃圾915吨多,清理电站库区漂浮物约9818立方,拆除河道内私搭乱建48处,督促沿江乡镇建成垃圾中转站2个。

记者了解到,芒康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金沙江流域某电站库区漂浮物污染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贡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达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金沙江沿岸乡村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陆续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2019年,芒康县人民检察院与四川巴塘县、得荣县、云南德钦县、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协作配合实施意见》,为形成金沙江全流域、跨区域保护合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2021年9月,贡觉县、江达县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石渠县、德格县、白玉县人民检察院以及青海省玉树市、治多县、称多县、曲麻莱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青藏川三省区、九市县检察机关关于加强长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协作配合机制》。今年4月,昌都市人民检察院与昌都市水利局决定利用未来两年时间联合开展怒江和澜沧江(昌都段)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并制定印发《实施方案》。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建平表示,下一步,昌都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重要流域水环境问题,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江大河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不断绘就藏东三江并流区人水相亲、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安澜的美丽昌都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