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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4日

宣传整治并行

拉萨交警推进超标电动车退市

2024年12月,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工作。新规实施首日,拉萨交警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宣传整治工作,全力保障政策平稳落地。本报记者 娄梦琳

1月1日清晨,在拉萨市林廓东路、北京中路等交通要道,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民警正在对过往电动车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立即依法处置。“我早就知道从今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了,所以提前把家里的超标车处理好了。”市民扎先生说道,“超标电动车不安全,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很大威胁,还是骑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更放心。”

检查过程中,民警在重要路口和人员密集区设立宣传点,通过摆放展板等方式,向市民和电动车驾驶者讲解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的原因、退市处理流程,让大家直观了解骑超标电动车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同时强调遵守交规、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市民曲女士表示:“交警讲的交通安全知识很有用,以后我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出行安全。”

根据《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1年1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拉萨申领“白底红字”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各类未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包括不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车辆,自2025年1月1日起均禁止在拉萨道路行驶。

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拉萨交警采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模式。线下,各交警大队深入电动车密集路段,查处非法改装、未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秉持“处罚+教育”原则开展现场宣传;线上,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宣传视频、退市公告、危害知识等内容,提升市民对政策的知晓率和遵守率。

在此次行动中,拉萨交警共处理26起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行为。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民警赵泽慧介绍,前期已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针对性宣传。后续,拉萨交警将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保持力度、措施、宣传不减,建立长效机制,为市民打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赵泽慧特别提醒市民:“请勿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巡查时,一旦发现,拉萨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